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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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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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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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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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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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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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利市场店面改造工程(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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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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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3*7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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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施工点位于百官街道恒利菜场,主要是恒利菜场南、西、北三面店招店牌改造,共88间商铺店面,工程合同造价约115万元。
本应按工程审计决算价×2.39%(中标费率)计算,根据工程实际,经双方友好协商,监理让利后,无论今后工程量变化,监理费一次性定为人民币贰万元整。在项目验收合格、提交监理资料后一个月内支付监理费用的80%,施工决算审计后支付10%,监理服务期满(至该单项工程保修期结束)后一个月内付清合同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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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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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公厕改造提升工程(万都、虎逃弄、通江路公厕)(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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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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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3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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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都、虎逃弄、通江路公厕改造提升。
监理费用按施工合同价*监理中标费率计算(即18.9885万元*2.39%),在项目验收合格、提交监理资料后一个月内支付监理费用的80%,施工决算审计后支付10%,监理服务期满(至该单项工程保修期结束)后一个月内付清合同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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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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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北镇镇东村厂房维修改造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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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北镇镇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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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2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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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内容包括镇东村厂房维修改造。建筑安装工程费666711.2元,监理费固定总价6000元,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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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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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关派出所功能附属用房工程监理(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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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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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0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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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新建单层接警办证楼一幢建筑面积420平方米,二层办案楼一幢建筑面积864平方米,改造原有宿舍楼、办公楼、办证楼,配套车棚、阳光房、室外场地及相关配套工程等全过程监理。共分三期付款,第一期工程主体结顶,中间结构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40%,计40436元,第二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7.5%计58126元并退还履约保证金;第三期余款在保修期(或缺陷责任期)满两年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计252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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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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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广场道路改造工程(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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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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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2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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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公安局广场花岗石铺设、排水沟拆除重做。签约酬金为10800元,共分两次付款,第一次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90%为9720元,第二次在缺陷责任期满后7个工作日付清。本次申请的为第一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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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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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浦镇王湖村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监理(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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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上浦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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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0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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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为上浦镇王湖村污水管道、检查井、终端处理池等,总监理费40000元。原合同是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但考虑到农村污水工程的特殊性,经协商分二期付款。第一期竣工验收合格后付28000元,第二期经区农办综合验收合格后付12000元。本期申请的为第二期款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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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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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上浦镇村级物业联建项目-村级物管中心工程监理(第三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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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浦发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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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0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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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为三层框架,建筑面积3233㎡,场外管道、场地、停车位等。总监理费50000元,分三期结帐,第一期20000元,第二期25000元,第三期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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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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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曹娥江“一江两岸”景观工程(景观部分)监理(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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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曹娥江“一江两岸”景观工程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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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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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约2.4亿。为全长1.8公里的曹娥江两岸景观绿化、排水、照明等。监理费2178295元,分四期拨付,其中第一期工程完成50%支付监理合同价的30%(65.3488万元),第二期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支付监理合同价的40%(87.1318万元),第三期审计结束支付至监理合同价的90%,第四期余款在保修期满后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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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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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美丽乡村升级版示范区-驿亭镇新横塘村文体中心建设工程监理(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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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驿亭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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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0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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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约81万元 ,包括绿化种植、戏台、配套房、景墙、廊架、篮球场等。分两次付款,首付款竣工验收合格后暂按施工合同价×1.5%×90%计,暂付9000元.最后付款质量缺陷期(保修期)满后14天内付清,余款按工程审计价×1.5%-已付监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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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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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章镇镇张村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Ⅱ标段)监理(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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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章镇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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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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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村村道路硬化,外立面改造,景观绿化等建设工程。合同总价86352元,分二期付款,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90%,剩余10%在审计结束满二年后无质量事故付清。本次申请付款7771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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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8 页
共
40 页
394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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