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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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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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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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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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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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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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康阳大道(致远路-逢源路段道路)提升工程(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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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杭州湾工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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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5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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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付款每月按工程计量的60%价款支付相应监理费,第二阶段付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 14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与全部工程计量价款相应的监理费的 75%,第三阶段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与全部工程计量价款相应的监理费的 85%,第四阶段付款结算审计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与全部工程审计价款相应的监理费的 97.5%,最后付款缺陷责任期满后14个工作日内余款付清,本期款项为218141.5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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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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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虞区下管镇农村生活污水终端提标改造工程(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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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下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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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5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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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服务费支付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 70%,余款结算审计后付清。此款为第一期款(5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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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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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虞区下管镇农村生活污水终端提标改造工程(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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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下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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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5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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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 70%,余款结算审计后付清。此款为第二期款(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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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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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大道东段衔接线工程监理(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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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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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2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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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款:竣工验收合格后付监理费70%第二期款:质保期满后付清尾款。此款为第二期款:合计1255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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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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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江两岸”(赵家大桥-铁路大桥段)绿化提升工程监理(第三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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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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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7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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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业主单位审定工程计里款x费率x3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业主单位审定工程计里款x费率x30%,并退还履约保证金。余款待工程复验移交后一次性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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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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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横河、百沥河绿化提升工程监理(第三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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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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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7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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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业主单位审定工程计重款x费率x3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业主单位审定工程计里款x费率x30%,并退还履约保证金。余款待工程复验移交后一次性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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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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瓷源文化小镇艺术引领区二期项目(美术馆和白明大师工作室改造,部分外立面改造及局部场外景观)EPC总承包监理(第十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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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上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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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5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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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总金额为1727454元,每月按工程里计里的70%同比率支付监理费;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全部监理费的80%;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全部监理费的97.5%;余款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经复查合格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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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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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高端智造集聚区环岛景观绿化提升工程(杭甬运河至长海公路段)(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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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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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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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工程费结算价*中标监理费率(中标监理费率为监理中标价与施工工程费中标价的比值》,第一阶段付款月进度款按工程计里的60%价款支付相应监理费,第二阶段付款完工并验收合格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计价款相应监理费的75%第三阶段付款竣工验收合格后14个工作日支付至工程计里价款相应监理费85%,第四阶段付款结算审计后14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支付至与全部工程审计价款相应的监理费97.5%,最后付款缺陷责任期满后14个工作日内余款付清。监理合同价为1022933元,根据监理合同约定得出最终监理费为676134元,已支付监理费345145元,本次支付监理费33098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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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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瓷源文化小镇艺术引领区二期项目(美术馆和白明大师工作室改造,部分外立面改造及局部场外景观)EPC总承包监理(第十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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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上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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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5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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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总金额为1727454元,每月按工程量计量的70%同比率支付监理费;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全部监理费的80%;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全部监理费的97.5%;余款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经复查合格支付。第一期款88501.7元,第二期款87264.65元,第三期款120179.75元,第四期款114760.71元,第五期款 279582.38元,第六期款 28800.12元,第七期款150077.05元,第八期款43612.62元,第九期款201452.75,第十期款为94986.0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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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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瓷源文化小镇艺术引领区二期项目(美术馆和白明大师工作室改造,部分外立面改造及局部场外景观)EPC总承包监理(第十期款)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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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上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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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5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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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总金额为1727454元,每月按工程量计量的70%同比率支付监理费;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全部监理费的80%;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全部监理费的97.5%;余款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经复查合格支付。第一期款88501.7元,第二期款87264.65元,第三期款120179.75元,第四期款114760.71元,第五期款 279582.38元,第六期款 28800.12元,第七期款150077.05元,第八期款43612.62元,第九期款201452.75。第十期款为94986.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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