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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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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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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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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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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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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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经济开发区整合提升1#污水泵站工程监理(第三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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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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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6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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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完成50%时支付合同价款的30%,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并退还履约保证金,决算经审计两个月后支付至决算审计价的97.5%,余款即决算审计价的2.5%作质保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贰年后付清。工程已完成50%可以支付合同价款的30%,第一次付款金额131340元,第二期款金额为175120,本次第三期款金额为9454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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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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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海路道路建设工程监理(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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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城乡生态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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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6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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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至监理合同价款的70%并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结算审计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7.5%,余款(即合同价款的2.5%)待工程缺陷任期满经复查合格后退还。本次为第一期款371932×70%=2603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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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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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经济开发区整合提升1#污水泵站工程监理(第三期款)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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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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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6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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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完成50%时支付合同价款的30%,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并退还履约保证金,决算经审计两个月后支付至决算审计价的97.5%,余款即决算审计价的2.5%作质保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贰年后付清。工程已完成50%可以支付合同价款的30%,第一次付款金额131340元,第二期款金额为175120,本次第三期款金额为1203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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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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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驿亭镇西陡门村水乡民居试点小区监理项目(第四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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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驿亭镇西陡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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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6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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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超过50%,支付合同价的25%,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价款总额的50%,五方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5%,同时归还履约保证金,决算经审计后一个月内付至审计确认价的97.5%,余款2.5%在工程五方验收合格满五年后付清。本次为第四期款138060元 613604×(97.5%-75%)=138060元。第五张是中标费率,第六张是施工合同中标价格,第七张是五方竣工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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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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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湾上虞经济开发区向海湖配套工程监理(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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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杭州湾滨海新城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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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7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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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按工程计量的80%价款支付相应监理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与工程计量价款相应的85%,结算审计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与工程审计价款相应的98.5%,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14个工作日内付清。第一期款261090元。本次为第二期款13572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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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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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湾上虞经济开发区向海湖配套工程监理(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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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杭州湾海滨新城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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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7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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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按工程计量的80%价款支付相应监理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与工程计量价款相应的85%,结算审计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与工程审计价款相应的98.5%,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14个工作日内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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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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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经济开发区整合提升1#污水泵站工程监理(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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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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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6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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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完成50%时支付合同价款的30%,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并退还履约保证金,决算经审计两个月后支付至决算审计价的97.5%,余款即决算审计价的2.5%作质保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贰年后付清。工程已完成50%可以支付合同价款的30%,第一次付款金额131340元,本次第二期款金额为17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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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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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驿亭镇西陡门村水乡民居试点小区监理项目(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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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驿亭镇西陡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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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7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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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超过50%,支付合同价的25%,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价款总额的50%,五方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5%,同时归还履约保证金,决算经审计后一个月内付至审计确认价的97.5%,余款2.5%在工程五方验收合格满五年后付清。本次为第二期款153401元 48315300×1.27%×25%=153401 第五张是施工合同的中标价格,最后一张是中标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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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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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驿亭镇西陡门村水乡民居试点小区监理项目(第三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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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驿亭镇西陡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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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6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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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超过50%,支付合同价的25%,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价款总额的50%,五方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5%,同时归还履约保证金,决算经审计后一个月内付至审计确认价的97.5%,余款2.5%在工程五方验收合格满五年后付清。本次为第三期款153401元 48315300×1.27%×25%=153401元。第五张是中标费率,第六张是施工合同中标价格,第七张是五方竣工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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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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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驿亭镇西陡门村水乡民居试点小区监理监理项目(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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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驿亭镇西陡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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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6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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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超过50%,支付合同价的25%,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价款总额的50%,五方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5%,同时归还履约保证金,决算经审计后一个月内付至审计确认价的97.5%,余款2.5%在工程五方验收合格满五年后付清。本次为第一期款153401元 48315300×1.27%×25%=153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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