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委托单位
|
负责人电话
|
项目情况说明
|
1
|
上虞区崧厦街道章家村综合服务中心工程(第一期款)
|
绍兴市上虞区崧厦街道章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138****7105
|
本工程(上虞区崧厦街道章家村综合服务中心工程)监理合同价为98800元,按合同约定监理费的支付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监理费98800元,故本次申请监理费98800元
|
2
|
绍兴市上虞区百官重华小学综合楼新建工程监理(第二期款)
|
绍兴市上虞区百官重华小学
|
138****7105
|
本工程绍兴市上虞区百官重华小学综合楼新建工程,监理合同总价352770元,按合同5.3条规定,监理服务费分四期支付:第一期每月按工程计量的80%价款支付;第二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计量的85%,即352779元×85%-207900元(已支付)=91954元;,即91954元。本次申请第二期监理款91954元
|
3
|
丁宅乡新任溪村道路拓宽及配套建设工程(第一期)
|
绍兴市上虞区丁宅乡上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138****7105
|
本工程(丁宅乡新任溪村道路拓宽及配套建设工程)按监理合同的监理费支付方式,在审计结算前,监理费支付至合同约定费用的50%,故本期监理费申请为: 28071元
|
4
|
上虞区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2023年丁宅乡道路两侧提升工程(第一期款)
|
上虞区丁宅乡人民政府
|
138****7105
|
本工程(上虞区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2023年丁宅乡道路两侧提升工程)按监理合同的监理费支付方式,在审计结算前,监理费支付至合同约定费用的70%,故本期监理费申请为: 18155元
|
5
|
上虞区丁宅乡“快响直达”应急救援站建设工程(第一期款)
|
上虞区丁宅乡人民政府
|
138****7105
|
本工程(上虞区丁宅乡“快响直达”应急救援站建设工程)按监理合同的监理费支付方式,在审计结算前,监理费支付至合同约定费用的70%,故本期监理费申请为: 11834元
|
6
|
丁宅乡未来乡村持续建设项目(第一期款)
|
绍兴市上虞区丁宅乡上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138****7105
|
本工程(丁宅乡未来乡村持续建设项目)按监理合同的监理费支付方式,在审计结算前,监理费支付至合同约定费用的50%,故本期监理费申请为:23761 元
|
7
|
丁宅乡上宅村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工程(第一期款)
|
绍兴市上虞区丁宅乡上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138****7105
|
本工程(丁宅乡上宅村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工程)按监理合同的监理费支付方式,在审计结算前,监理费支付至合同约定费用的50%,故本期监理费申请为: 17948元
|
8
|
丁宅乡双桥村溪南家宴点建设工程(第一期款)
|
上虞区丁宅乡双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138****7105
|
本工程(丁宅乡双桥村溪南家宴点建设工程)按监理合同的监理费支付方式,在审计结算前,监理费支付至合同约定费用的50%,故本期监理费申请为: 14543元
|
9
|
百官街道星丰社区服务中心室内装修工程监理
|
上虞区百官街道星丰社区居委会
|
138****7105
|
本工程:百官街道星丰社区服务中心室内装修工程已完工,根据工程结算价*中标费率(1168671元*1.5%)计算,申请监理费为17530元
|
10
|
丁宅乡华湾村村级阵地提升建设工程 (第一期款)
|
绍兴市上虞区丁宅乡华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138****7105
|
本工程合同约定:审计结算完成前,监理费支付至合同约定的50%,在工程审计结算后,质保期结束前,支付至90%,质保到期后支付剩余的10%。目前,该工程已质保到期,故本期一次性申请监理费7732元
|
|
第
2 页
共
10 页
91 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