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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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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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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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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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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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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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宅乡华湾村村级阵地提升建设工程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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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丁宅乡华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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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7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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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合同约定:审计结算完成前,监理费支付至合同约定的50%,在工程审计结算后,质保期结束前,支付至90%,质保到期后支付剩余的10%。目前,该工程已质保到期,故本期一次性申请监理费85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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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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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宅集镇农贸市场北侧管理用房建设项目——条抓块统综合用房(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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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丁赞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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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7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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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按合同条款5.3之监理费支付方式分三期:第一期在审计结算完成前,监理费支付至合同约定费用的70%,即监理合同价67641元*70%,即47348元;第二期在工程审计结算后,质保期结束前支付至合同价的90%,即13528元;第三期质保期后,支付监理费余款,即6764元;本次申请第一期监理费473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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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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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百官重华小学综合楼新建工程监理(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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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百官重华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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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7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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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绍兴市上虞区百官重华小学综合楼新建工程,监理合同总价352770元,按合同5.3条规定,监理服务费分四期支付:第一期每月按工程计量的80%价款支付,即施工计量1292.9265*2.01%*80%=207900元;第二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计量的85%,即17638.5元(施工计量暂不知,按合同价款核算);第三期按结算审计价款的98.5%,即47623.95元(施工计量暂不知,按合同价款核算);第四期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清,即5291.55元。本次申请第一期监理款:207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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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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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家陡至皂李湖村道路二期及配套工程给水工程、排污工程两个标段监理(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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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虞舜旅游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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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7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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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给水、排污两个标段施工期较为集中,两个标段均完成50%时支付监理合同价的40%,两个标段均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结算审计后支付至监理合同价的97.5%,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清。第一次356640×40%=142656 第二次356640×(97.5%-40%)=2050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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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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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官街道梁江社区服务中心室内装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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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百官街道梁江社区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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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3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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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项目监理费.监理费:结算价格×费率 949091×1.5%=14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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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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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崧厦街道双埠村2021年乡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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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崧厦街道双埠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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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3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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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监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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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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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宇社区服务中心室内装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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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百官街道星宇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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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3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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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监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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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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崧厦街道污水零直排—桃园新村等提升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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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崧厦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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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3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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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监理费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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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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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新叶家埭村新建物业用房(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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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新叶家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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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3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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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监理费第二期款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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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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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官街道金家岙村综合体建设工程(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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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金家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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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3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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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项目监理费第一期款99800×70%=69860元 第二期款为286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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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页
共
10 页
9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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