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委托单位
|
负责人电话
|
项目情况说明
|
1
|
杭州湾经开区高端智造集聚区配套人才公寓项目(第五期款)
|
绍兴市上虞经诚住房租赁有限公司
|
137****5075
|
【杭州湾经开区高端智造集聚区配套人才公寓项目】第五期监理费计算:至2024年10月份,至本月累计确认的工程总计量价款为151127061元,按监理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5.3.1条约定,每月按工程计量的80%价款支付相应监理服务费。对应的监理费取费费率为:监理合同价/施工合同价=5935591÷398609901=1.49%。至本期监理费合计为:151127061×1.49%×80%=1801434元,本期监理费为:1801434元-1505860元(至第四期监理费合计)=295574元。
|
2
|
杭州湾经开区高端智造集聚区配套人才公寓项目(第四期款)
|
绍兴市上虞经诚住房租赁有限公司
|
137****5075
|
【杭州湾经开区高端智造集聚区配套人才公寓项目】第四期监理费计算:至2024年6月份,至本月累计确认的工程总计量价款为126330570元,按监理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5.3.1条约定,每月按工程计量的80%价款支付相应监理服务费。对应的监理费取费费率为:监理合同价/施工合同价=5935591÷398609901=1.49%。至本期监理费合计为:126330570×1.49%×80%=1505860元,本期监理费为:1505860元-1124391元(至第三期监理费合计)=381469元。
|
3
|
杭州湾经开区高端智造集聚区配套人才公寓项目(第三期款)
|
绍兴市上虞经诚住房租赁有限公司
|
137****5075
|
【杭州湾经开区高端智造集聚区配套人才公寓项目】第三期监理费计算:至2024年6月份,至本月累计确认的工程总计量价款为94328174元,按监理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5.3.1条约定,每月按工程计量的80%价款支付相应监理服务费。对应的监理费取费费率为:监理合同价/施工合同价=5935591÷398609901=1.49%。至本期监理费合计为:94328174元×1.49%×80%=1124391元,本期监理费为:1124391元-666321元(至第二期监理费合计)=458070元。
|
4
|
杭州湾经开区高端智造集聚区配套人才公寓项目(第二期款)
|
绍兴市上虞经诚住房租赁有限公司
|
137****5075
|
本次为第二次监理费计算:至2024年4月份监理费,本月累计确认的工程计量价款55899427元,按监理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5.3.1条约定,每月按工程计量的80%价款支付相应监理服务费。对应的监理费取费费率为:监理合同价/施工合同价=5935591÷398609901=1.49%。至本期监理费合计为:55899427元×1.49%×80%=666321元,本期监理费为:666321元-312029元(第一期监理费)=354292元。
|
5
|
杭州湾经开区高端智造集聚区配套人才公寓项目(第一期款)
|
绍兴市上虞经诚住房租赁有限公司
|
137****5075
|
本次为第一期款,监理服务费总合同款为5935591元,按合同约定每月按工程计量的80%价款支付相应监理服务费,对应的监理费取费费率为:监理合同价/施工合同价=5935591÷398609901=1.49%。本期监理费为:计量价26176963元×1.49%×80%=312029元
|
6
|
小越街道中心小学改扩建工程监理(第一期款)
|
绍兴市上虞兴越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137****5075
|
监理服务费总合同款为280653元,分三次支付。第一次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0%,第二次审计结束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8.5%,第三次余款1.5%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本次为第一期监理服务费(第一期付至合同价的80%,280653×80%=224522元)。
|
7
|
乡村振兴先行村丁宅、上宅、下宅三村组团Ⅰ标(第二期款)
|
绍兴市上虞区丁赞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137*****5075
|
监理服务费总合同款为292961元,分三次支付。第一次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第二次审计结束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0%,第三次余款10%在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后一次性付清。本次为第二期监理服务费(第一期已付70%,第二期付20%,292961×20%=58592元)。
|
8
|
乡村振兴先行村丁宅、上宅、下宅三村组团Ⅰ标(第一期款)
|
绍兴市上虞区丁赞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137*****5075
|
工程完成,监理服务费总合同款为292961元。一共分三期支付,第一期支付至合同价的70%,第二期支付合同价的20%,第三期支付合同价的10%。本次为第一期监理服务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