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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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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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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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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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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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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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提升工程五(3)人行道新(改)建工程一期-滨江越珑府配套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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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城乡生态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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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6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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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费率为2.52%,在监理服务期满(至该单项工程保修期结束)后一个月内付清合同余款,工程监理服务期满该单项工程保修已结束,本工程施工合同价为暂定价监理费用按施工结算价*中标费率即554295*2.52%=139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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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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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提升工程五(4)人行道新(改)建工程一期-龙山玫瑰园酒店西侧配套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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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城乡生态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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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6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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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费率为2.52%,在监理服务期满(至该单项工程保修期结束)后一个月内付清合同余款,工程监理服务期满该单项工程保修已结束,本工程施工合同价为暂定价监理费用按施工结算价*中标费率即199742*2.52%=50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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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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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提升五人行道新(改)建工程(一期)-上德校区周边配套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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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城乡生态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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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6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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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费率为2.52%,在监理服务期满(至该单项工程保修期结束)后一个月内付清合同余款,工程监理服务期满该单项工程保修已结束,本工程施工合同价为暂定价监理费用按施工结算价*中标费率即1210456*2.52%=3050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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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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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管廊建设工程监理(第四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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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杭州湾工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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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6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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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现已完成结算审计,缺陷责任期已满,尾款支付。结算审定价为62932056元。合同约定余款在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14个工作日内付清,本次应支付监理费:
监理费=该工程的工程费结算审纪价*中标监理费率(中标监理费率为监理中标价与本项目工程费中标价的比值)。
即:722840÷63439220×62932056-699135(累计已支付监理费)=1792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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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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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提升工程七道路安全提升工程(交通治堵)-人民大道九浸畈段交通提升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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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城乡生态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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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6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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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监理费率为2.52%,监理费按施工合同价*中标费率记取,在监理服务期满(至该单项工程保修期结束)后一个月内付清,该工程监理服务期已满单项工程保修期结束,即本期监理服务费为516366*2.52%=130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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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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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提升五人行道新(改)建工程(一期)-翡翠御府配套监理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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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城乡生态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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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6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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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监理费率为2.52%,监理费按施工合同价*中标费率记取,在监理服务期满(至该单项工程保修期结束)后一个月内付清,该工程监理服务期已满单项工程保修期结束,即本期监理服务费为200000*2.52%=50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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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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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提升五人行道新(改)建工程(一期)-上德校区周边配套监理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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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城乡生态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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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6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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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监理费率为2.52%,监理费按施工合同价*中标费率记取,在监理服务期满(至该单项工程保修期结束)后一个月内付清,该工程监理服务期已满单项工程保修期结束,即本期监理服务费为1281442*2.52%=322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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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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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提升工程五(3)人行道新(改)建工程一期-滨江越珑府周边配套监理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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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城乡生态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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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6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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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监理费率为2.52%,监理费按施工合同价*中标费率记取,在监理服务期满(至该单项工程保修期结束)后一个月内付清,该工程监理服务期已满单项工程保修期结束,即本期监理服务费为870000*2.52%=219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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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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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提升工程五(4)人行道新(改)建工程一期-龙山玫瑰园酒店西侧配套监理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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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城乡生态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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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6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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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监理费率为2.52%,监理费按施工合同价*中标费率记取,在监理服务期满(至该单项工程保修期结束)后一个月内付清合同余款,该工程监理服务期已满单项工程保修期结束,即本期监理服务费为229284*2.52%=577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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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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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中心食堂(厨房)改造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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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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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6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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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监理费率为2.75%,在项目验收合格,提交监理资料后支付暂定监理费用的80%,余款在施工决算后按审计价全部结清。本工程已决算审计完成,即本期监理服务费为:1371924*2.75%-已支付=37727-30502=722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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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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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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