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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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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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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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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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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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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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经济开发区五星中路(三环—四环)改造工程(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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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城乡生态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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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2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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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经济开发区五星中路(三环—四环)改造工程;西起四环路,东至三环路,道路全长约2500米,宽约60米。工程主要内容为道路修复,侧平石维修、雨污水、桥梁维修等。签约酬金: 监理费=该工程(上虞经济开发区五星中路(三环—四环)改造工程)的结算审计价(上虞区国家建设项目专业审计分局审定价为准)*2.18%(中标监理费率为监理中标价与施工中标价的比值),共分三次付款,第一次款竣工验收合格后付监理费(监理中标价)的70%,并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第二次款审计确认后支付至审计价款相应的监理费的97.5%,第三次尾款2.5%待工程质保期满经复查合格后退还。发包方主体变更为绍兴市上虞城乡生态环保发展有限公司。监理合同总价为:工程审计价36506009*2.15%=795830元,本次申请为第二期款795830*97.5%减去第一期款603960元应为17197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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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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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山考古遗址公园工程监理补充合同(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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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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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2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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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投资约8000万元,包括绿化、景观、土建、安装工程等。施工分二个标段,一个土建标段,一个景观绿化标段。共分四期付款。根据补充协议,第一期款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绿化景观标段和土建标段)的40%时,支付监理合同价的30%,计297261元,第二期工程(绿化景观标段和土建标段)初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计396348元,第三期工程(绿化景观标段和土建标段)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0%及延期监理费50000元,计248174元,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第四期余款在监理服务期(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满后14天内付清,计99087元。本次申请的为第二期款3963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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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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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塘派出所综合业务用房工程监理 (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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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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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2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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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投 资:规划用地面积 11622.2 平方米,新建集对外服务、办公楼、办案、备勤、配套设施用房于一体的五层综合业务用房一幢,新建独立配电间 1 间,同时配套建设室外道路、排水、篮球场、停车位、绿化等附属工程,总建筑面积 6577.19 平方米。监理费=该工程的施工审计价*中标监理费率(中标监理费率为监理中标价与施工中标价的比值)。工程主体结顶并通过中间结构验收支付至中标合同价的 25%;工程完工并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中标合同价的 70%,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 5%);待决算审计后支付至施工审计价监理费的 97.5%;余下 2.5%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经复验合格后支付。本次申请第一期款:中间结构验收合格支付至中标合同价的 25%计9516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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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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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城区公厕改造工程(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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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城乡生态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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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3*7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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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为上虞城区公厕改造工程。位于绍兴市上虞区城区,包括改建大桥下公厕、文化广场公厕、恒利生态公厕、米兰公馆公厕等17座,新建老便民公厕一座。主要包括洁具更换、水泥地面改为地砖地面、内墙面、顶棚清理刷白,外墙及屋面改造,给排水、水电改造等,项目总投资约215万元。监理费用按施工合同价2155815×监理中标费率(2.39%)=51524元计算,在项目验收合格、提交监理资料后一个月内支付监理费用的80%计41219元,施工决算及监理服务期满(至该单项工程保修期结束)后一个月内付清合同余款计103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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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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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渣土临时消纳场建设工程(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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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娥江建筑渣土处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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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3*7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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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主要是杭州湾化工园区(上虞区康阳大道)渣土临时消纳场建设,主要工程量如下:新建围网552米,地磅一只、洗车槽一个及安放集装箱板房三间,新建雨棚12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45万元。监理费用按施工合同价448273×监理费率2.39%(原建设局小额中标费率)=10714元计算,在项目验收合格、提交监理资料后一个月内支付监理费用的80%计8571元,监理服务期满(至该单项工程保修期结束)后一个月内付清合同余款计214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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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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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湾垃圾填埋场生活配套设施维修提升改造工程(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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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固废处理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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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3*7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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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施工点位于杭州湾垃圾填埋场,主要是对垃圾填埋场生活配套设施进行维修提升改造,包括管理用房、宿舍,施工内容有:包括一层走廊、门厅及楼梯间、办公室等墙面顶棚改造及卫生间改造、厨房地面及局部门窗改造等。工程总投资约41万元。监理费用按施工合同价408957×监理费率2.39%(原建设局小额中标费率)=9774元计算,在项目验收合格、提交监理资料后一个月内支付监理费用的80%计7819元,监理服务期满(至该单项工程保修期结束)后一个月内付清合同余款计19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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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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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湾垃圾填埋场场地维修提升改造工程(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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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固废处理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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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3*7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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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施工点位于杭州湾垃圾填埋场,主要是对垃圾填埋场场地维修提升改造。工程总投资约40万元。监理费用按施工合同价398874×监理费率2.39%(原建设局小额中标费率)=9533元计算,在项目验收合格、提交监理资料后一个月内支付监理费用的80%计7626元,监理服务期满(至该单项工程保修期结束)后一个月内付清合同余款计190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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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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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三角站、东关中队创建枫桥式交警中队改造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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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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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2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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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投资151万元,包括沥青路面990平方、围墙70米、花坛140平方、场外排水、装饰装修、雨蓬、水电等。监理费=该工程监理合同价(21500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100%,并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本次申请全部监理费2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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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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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丰永线精品线路建设项目(丰惠段)监理(第二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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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丰惠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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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2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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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主要内容为立面改造、围墙改造、道路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及其他配套建设等,工程施工合同价:丰永线9559352+谢马线4835360备案价计14394712元×(1-3.5%)=13890897元,签约酬金:丰永线+谢马线施工合同价13890897元×1.49%=206974元,共分三次付款,第一次款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提交完整资料后支付至合同价的70%,计144881元,并退还履约保证金;第二次款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7.5%,计56918元。余款待工程质保期满后一次性结清。本次结算为第二次款569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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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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驿亭镇新驿亭村新中路污水管修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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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驿亭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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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0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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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驿亭村驿新中路两侧未接管农户的污水管网系统建设及原破损管网的修复和餐饮店隔油池、理发店毛发收集井安装等,建筑安装工程费:计248986元。监理合同价(248986)×2.0%=4979元,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提交完整资料,结算审计完成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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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40 页
394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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