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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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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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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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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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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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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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北安置地块(65#地块)附属设施安装工程(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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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城中村改造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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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3*7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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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电瓶车充电附属设施安装。监理费用按工程施工合同价×2.39%(中标费率)计算,计人民币壹万伍仟叁佰捌拾陆元整(¥:15386元)。在项目完工并验收合格后支付监理费用的80%(12309元),余款3077元在一年工程保修期满后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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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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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北安置地块(68#地块)附属设施安装工程(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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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城中村改造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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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3*7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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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电瓶车充电附属设施安装。监理费用按工程施工合同价×2.39%(中标费率)计算,计人民币陆仟玖佰捌拾柒元整 (¥:6987元)。在项目完工并验收合格后支付监理费用的80%,余款在一年工程保修期满后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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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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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利市场店面改造工程(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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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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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3*7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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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施工点位于百官街道恒利菜场,主要是恒利菜场南、西、北三面店招店牌改造,共88间商铺店面,工程合同造价约115万元。 本应按工程审计决算价×2.39%(中标费率)计算,根据工程实际,经双方友好协商,监理让利后,无论今后工程量变化,监理费一次性定为人民币贰万元整。在项目验收合格、提交监理资料后一个月内支付监理费用的80%(16000元),施工决算审计后支付10%,监理服务期满(至该单项工程保修期结束)后一个月内付清合同余款。本期合并付款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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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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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浦镇四峰村村内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监理(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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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上浦镇四峰村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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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0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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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浦自然村的道路、古亭、廊架、公厕、绿化及园林景观等建设,分两期付款,第一期中间结构验收合格付32000元,第二期竣工验收合格付48000元。因业主要求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监理服务费付至总合同价的90%,余款至保修期满后付清。故本次申请第二次款(余款)为80000*10%=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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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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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浦镇四峰村村内西上线两侧和墙面美化建设工程(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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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上浦镇四峰村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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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0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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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为西上线两侧绿化、围墙、花坛及墙面美化等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98万元,建设地点上浦四峰村。监理签约酬金为23000元,共分两次付清,第一次款中间验收通过支付40%计9200元,第二次竣工验收合格付60%计13800元。因业主要求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监理服务费付至总合同价的90%,余款至保修期满后付清。故本次申请第二期款为23000*10%=2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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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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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经济开发区五星中路(三环—四环)改造工程(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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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城乡生态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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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2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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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经济开发区五星中路(三环—四环)改造工程;西起四环路,东至三环路,道路全长约2500米,宽约60米。工程主要内容为道路修复,侧平石维修、雨污水、桥梁维修等。签约酬金: 监理费=该工程(上虞经济开发区五星中路(三环—四环)改造工程)的结算审计价(上虞区国家建设项目专业审计分局审定价为准)*2.18%(中标监理费率为监理中标价与施工中标价的比值),共分三次付款,第一次款竣工验收合格后付监理费(监理中标价)的70%,并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第二次款审计确认后支付至审计价款相应的监理费的97.5%,第三次尾款2.5%待工程质保期满经复查合格后退还。发包方主体变更为绍兴市上虞城乡生态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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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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驿亭镇农村生活污水优化提升工程(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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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驿亭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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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2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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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横塘村、春晖村、五洲村、新驿亭村、西陡门村的溢流管、化粪池、防坠网安装等,建筑安装工程费: 合计656103元,监理酬金(656103)×1.5%=9841元 ,相关各村竣工验收合格后 一次性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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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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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驿亭镇农村生活污水优化提升工程监理(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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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驿亭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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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0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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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溪闸村、马慢桥村、孝丰村、白马湖村、袍江村、杨梅村、杨溪村、二都村、五夫村、联桥村、贾家村的溢流管、化粪池、防坠网安装等,共分两次付款,首付款相关各村竣工验收合格后付956734×1.5%×90%计12915元,第二次付款质量缺陷期满后14天内付956734×1.5%×10%计14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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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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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技术管理聘用协议(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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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绍兴市上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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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3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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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甲方需要,派遣工程师参与全区17个乡镇、24个整治点的所有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落地项目的工程质量监督,并提供建设工程技术管理服务。聘请费用定为 60000元,计人民币陆万元整。合同时间过半时支付50%,一年结束时支付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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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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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垃圾填埋场一期库区覆膜封场及绿化配套工程(北侧)(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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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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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3*7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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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施工点位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由于其垃圾填埋场一期库区北侧已达设计库容,对其实施最终封场,并进行覆土绿化。本工程包含垃圾堆体修整,场地清理,封场覆盖系统,导排气工程、绿化工程及围墙工程等。
监理费用按施工合同价3854941元×监理中标费率(2.39%)计算,在项目验收合格、提交监理资料后一个月内支付监理费用的80%计73706.4元,施工决算审计后支付至90%,监理服务期满(至该单项工程保修期结束)后一个月内付清合同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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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页
共
40 页
394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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