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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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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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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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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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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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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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防洪减灾综合提升工程一曹娥江城区段防汛仓库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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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水资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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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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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为绍兴市上虞区防洪减灾综合提升工程一曹娥江城区段防汛仓库改造工程,设计勘查费依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条款收取,根据初步预算造价,工程预算暂定价为:252732元,线性插值法计算设计费费率为4.5%,计1.13万元,经双方友好协商,最终设计费为工程预算暂定价*3%收取,共计75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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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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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北派出所综合业务用房工程设计(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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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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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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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为盖北派出所综合业务用房工程设计(第二期款),本项目设计费总价为352200元,本期支付第二期款,费用
为352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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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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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海塘安澜工程红线涉及海塘所围墙拆除重建工程的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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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安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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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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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为上虞区海塘安澜工程红线涉及海塘所围墙拆除和重建工程,本工程造价为¥49.8559万元,设计费用按照工程预算价的3%进行结算,本工程设计费为:¥14956元(大写:壹万肆仟玖佰伍拾陆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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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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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镇丰石线-朱巷(大墩段)道路两侧提升改造工程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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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永和镇大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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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2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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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为村主路形象提升改造,路边新建花坛、排水沟,路两侧围墙墙面粉刷,局部段围墙新建,新建排水沟农田水渠改造,高敦村小公园改造,村委及文化礼堂修缮等工程。共分三期付款,第一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的90%,第二期为工程完成决算审计后支付至合同的98.5%,第三期为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至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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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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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家渡上徐、两单片公共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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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永和镇安家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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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2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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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为上徐、两单片公共基础设施提升等。共分三期付款,第一期为项目竣工验收合格15天内支付至合同的90%,第二期为审计后支付至合同的98.5%,第三期为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至合同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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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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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家渡上徐、两单片公共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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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永和镇安家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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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2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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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为上徐、两单片公共基础设施提升等。共分三期付款,第一期为项目竣工验收合格15天内支付至合同的90%,第二期为审计后支付至合同的98.5%,第三期为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至合同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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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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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镇项家桥村塘下畈排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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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永和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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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2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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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一期付款,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合同价个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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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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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镇青峰村牛栏口片卢家大溪应急抢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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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永和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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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2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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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内容为干砌石块挡墙83米,新建排水沟111米,双壁波纹管埋设25米等。计划工期30日历天,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共一期付款。审计结束后付至合同价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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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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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镇丰石线-朱巷(大墩段)道路两侧提升改造工程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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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永和镇大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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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2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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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为村主路形象提升改造,路边新建花坛、排水沟,路两侧围墙墙面粉刷,局部段围墙新建,新建排水沟农田水渠改造,高敦村小公园改造,村委及文化礼堂修缮等工程。共分三期付款,第一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的90%,第二期为工程完成决算审计后支付至合同的98.5%,第三期为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至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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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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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官派出所综合业务用房扩建改造工程监理(第四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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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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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2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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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费=该工程的施工审计价*中标监理费率(中标监理费率为监理中标价与施工中标价的比值)。工程主体结顶并通过中间结构验收支付至中标合同价的25%;工程完工并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中标合同价的70%,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5%);待决算审计后支付至施工审计价监理费的97.5%;余下2.5%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经复验合格后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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