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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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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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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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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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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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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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北镇2016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监理(新河村、兴海村、丰棉村)(第二期款)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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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盖北镇人民政府、绍兴市上虞新农村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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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9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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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费为320424元,工程开工日起到60天内,完成工程量的60%以上,支付合同价的20%64084元,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0%224294元,余款10%在工程保修期满后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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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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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山路(江广路--三环路)道路改造工程监理(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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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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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9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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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646.3224万元,总临理费169000元,分两期结算,竣工验收合格后付监理酬金的70%计118300元,并无息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工程质保期满移交后付清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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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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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展示厅建设工程监理(第一、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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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杭州湾滨海新城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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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9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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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费为205886元,第一阶段付款:土建装修、钢结构和消防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第二阶段付款:展项进场后,经安装调试和环境制作,全部完成并进入试运行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50%。第三个阶段: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在开馆后两个月内保证所有布展环境运行正常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0%。最后付款: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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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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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北镇2016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监理(新河村、兴海村、丰棉村)(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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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盖北镇人民政府、绍兴市上虞新农村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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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9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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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监理费25633923*1.25%=320424 支付分三期:工程开工起到60天内,完成工程量的60%以上,支付合同价的20%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0%,余款 10%在工程保修期满后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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