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委托单位
|
负责人电话
|
项目情况说明
|
1
|
镇东工业区企业污水零直排强上路—腾飞路段雨水收集改造(第一期款项)
|
绍兴市上虞区道墟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137****7862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支付100%,即2.9338万元
|
2
|
上虞区道墟镇社会养老服务中心监理(第二期款)
|
绍兴市上虞区道墟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130****9778
|
监理费=12144069(工程决算审定价)*1.40%。工程通过中间结构验收时支付合同价款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支付至监理服务费的60%。 总监理费:170016元,分二期付款,现付到第二期60%;即102154元。
(已附审计报告单)
|
3
|
长塘镇2015年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监理(第四期款)
|
上虞区长塘镇人民政府
|
130****9778
|
监理酬金:监理=决算审计价(含甲供材料)*中标监理取费费率1.47%,合同价289899元;二、支付方式:工程完成50%后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30%,即为869697元,竣工验收合格、提交监理资料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合同价款总额的60%,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即为869697元,决算审计结束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合同付款总额的90%,实际支付33980.2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一年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实际施工决算审计价为1571576.73元,监理费合计为231021.78元,现申请再支付23102.18元,。
|
4
|
上虞经济开发区市政工程运河东路(五星中路辅道A—江西路)工程监理(第一期款)
|
绍兴市上虞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135****5009
|
监理费=监理合同价。工程完成50%时支付合同价款的3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监理服务费的70%,并退还履约保证金;余款在保修期(或缺陷责任期)满后一年后付清。 总监理费:194806元,分三期付款,现付到第一期30%;即 58441元。
|
5
|
上虞经济开发区市政工程复兴路(运河东路——规划道路)工程监理(第一期款)
|
绍兴市上虞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135****5009
|
监理费=监理合同价。工程完成50%时支付合同价款的3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监理服务费的70%,并退还履约保证金;余款在保修期(或缺陷责任期)满后一年后付清。 总监理费:240699元,分三期付款,现付到第一期30%;即 72209元。
|
6
|
长塘镇2015年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监理(第三期款)
|
上虞区长塘镇人民政府
|
130****9778
|
监理酬金:监理=决算审计价(含甲供材料)*中标监理取费费率1.47%,合同价289899元;二、支付方式:工程完成50%后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30%,即支付8.69697万元,竣工验收合格、提交监理资料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合同价款总额的60%,即再支付8.69697万元,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决算审计结束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合同付款总额的90%;即再支付8.69697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一年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
7
|
上虞区下管镇2016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监理(洙凤村、芦山村)(第二期款)
|
绍兴市上虞区新农村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133****3502
|
上虞区下管镇2016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监理(洙凤村、芦山村)(第二期款),绍兴市上虞区新农村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占总合同价的30%.总合同价为117404元。
|
8
|
峰山路门户靓化—峰山路道路改造工程Ⅱ标监理工程(第二期款)
|
绍兴市上虞区市政工程管理中心
|
130****9778
|
监理报价费率2.05%,监理合同总价=工程决算价*监理报价费率。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前,监理单位递交10%履约保证金,(施工合同价*监理费率*1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监理费的70%(施工合同价*监理费率*70%),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的90%(除廉政保证金外)。工程质保期满移交后付清尾款(工程决算价*报价费率-已支付监理费),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的10%(即廉政保证金)。此工程分二期款支付,工程决算价为37441666元,监理合同总价为767554元,第一期已支付514857元,本期需支付252697元。
|
9
|
上虞区章镇镇2016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监理(张村村、建设村新三联村)(第二期款)
|
绍兴市上虞区新农村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133****3562
|
监理费按本工程决算审计价(含甲供材料)的1.70%计取,完成工程量的55%且经中间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工程完工后经镇治污办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60%,经镇验收组或上级部门验收合格并经结算审计后、上级补助及考核奖励资金到位后支付至审计价90%,并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余款即审计价款的10%在审计满一年后付清
|
10
|
岭光水库路建设工程监理项目(第二期款)
|
上虞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133****9838
|
监理合同总价=工程决算审计价*监理报价费率(1.64%)。监理费支付:竣工验收合格首付款监理费的70%,并退还履约保证金2.6万元,工程质保期满付至监理费的100%,并退还履约保证金0.29万元
|
|
第
8 页
共
10 页
99 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