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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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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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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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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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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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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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行道树工程监理(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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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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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1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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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费用=按工程决算造价×1.85%计取,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与工程计量价款相对应的监理服务费的60%,余款待工程复验移交后一次性结清。总价款:按决算造价220224×1.85%=4074元,已付“第一期款”为2625元
本期“第二期款”为144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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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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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春节环境布置工程(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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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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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1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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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费用=按工程决算造价×1.85%计取,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与工程计量价款相对应的监理服务费的60%,余款待工程复验移交后一次性结清。
总价款:按决算造价841968×1.85%=15576元,已付“第一期款”为9120元
本期“第二期款”为64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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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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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草花布置工程三期(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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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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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1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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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监理费计算方式为:若决算价小于50万,则按决算价的1.85%计取;若决算价在50-100万之间,则按决算价的1.6%计取;若决算价大于100万,则按决算价的1.32%计取。支付方式为:决算审计前,暂定监理合同价按工程计量款的1.32%计算,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暂定监理合同价的60%,余款待工程复验移交后一次性结清。
总价款:按决算造价507618×1.6%=8122元,已付“第一期款”为4171元
本期“第二期款”为395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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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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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环境布置工程(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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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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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1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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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费用=按工程决算造价×1.98%计取,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与工程计量价款相对应的监理服务费的60%,余款待工程复验移交后一次性结清。
总价款:按决算造价195772×1.985%=3876元,已付“第一期款”为2311元
本期“第二期款”为15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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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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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东北路(三环-四环)段沿线环境综合提升项目(园林)(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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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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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1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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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费用=本工程监理费按决算价的1.98%计取,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与工程计量价款相对应的监理服务费的60%,余款待工程复验移交后一次性结清。总价款:按总工程计量价款2474135×1.98%=48988元,按60%,本期“第一期款”为2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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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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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充路(迎宾大道--人民东路佛迹山)沿线环境综合提升项目(园林)(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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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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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1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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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费用=本工程监理费按决算价的1.98%计取,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与工程计量价款相对应的监理服务费的60%,余款待工程复验移交后一次性结清。总价款:按总工程计量价款2598757×1.98%=51455元,按60%,本期“第一期款”为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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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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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越高速出入口南建设工程(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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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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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1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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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费用=本工程监理费按决算价的1.98%计取,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与工程计量价款相对应的监理服务费的60%,余款待工程复验移交后一次性结清。本工程位于小越高速出入口南,主要是小越高速出入口原有绿化景观提质改造,沿线绿地土方回填、绿化种植,景观配套工程,用地面积约27250㎡,工程合同造价约1564万元,质量目标为合格。本项目的工程计量价款的审计价为14661000,监理总价款14661000×1.98%=290288元,按60%,本期“第一期款”为17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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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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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文明城市--城区绿地提档改造工程(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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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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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1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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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费用=若决算价在50-100万之间,则按决算价的1.6%计取;若决算价大于100万,则按决算价的1.32%计取。支付方式为:决算审计前,暂定监理合同价按工程计量款的1.32%计算,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暂定监理合同价的60%,余款待工程复验移交后一次性结清。总价款:按总工程计量价款1672000×1.32%=22070元,按60%,本期“第一期款”为1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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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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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娥街道红星村党建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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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曹娥街道红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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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6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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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合格,决算审计已完成,监理费是竣工验收合格,决算审计后一次性付清,现已完成,本期服务费47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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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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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娥街道漳汀村党建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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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曹娥街道漳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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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6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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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合格,决算审计后一次性付清 ,现已完成,本期服务费 4677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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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页
共
18 页
174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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