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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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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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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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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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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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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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中心大道(人民大道-五甲渡大桥)快速路110kV高压铁塔迁改工程(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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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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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5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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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付至合同价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五日内按照合同约定结清余款。现支付第一期款199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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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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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上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瓷源小镇)10kV配电、电源接入工程(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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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上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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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6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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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50%,计人民币124744.4元,工程验收合格后十五日内按合同价结清余款。现支付第一期款12474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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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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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源闸水厂迁建配套电力进行工程(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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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供水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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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6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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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通电前支付合同价款的50%,计人民币125000元,监理资料归档后结清余款。现支付第一期款12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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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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皂李湖景区配电工程监理(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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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虞舜旅游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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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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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支付暂定合同价款的30%,计人民币420240元,项目施工验收合格、监理资料移交业主方后一周内支付暂定合同价款的30%,计人民币420240元,审计完成后一周内按合同约定结清余款。现支付第一期款4202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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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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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220kV输变电迁建工程 (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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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舜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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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7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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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暂定价为382353.46元,最终监理费结算价为3536786.66元。工程已竣工投产。一期已收费1147060.38元,本次结清余额2389726.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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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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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上--上虞改接至新上虞变220kV线路(梁湖段)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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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舜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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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5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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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上--上虞改接至新上虞变220kV线路(梁湖段):根据绍兴市上虞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文件(虞发改设计[2018]35号)及区发改局委托绍兴上虞建筑经纪事务所评估出具的工程初步设计概算评估书工程监理费为66000元;根据度假区管委会党工委会议纪要【2017】4号文件精神,监理费按照《电网工程建设预算与计算规定》(2013版),按最终批准概算下浮6%作为最终监理费用,即为62040元。工程已竣工投产,本次收费为第一次收费,一次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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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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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220kV输变电迁建工程(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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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舜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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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2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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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暂定价为13633296元,最终勘察设计费结算价为10593374元。工程已竣工投产。一期已收费4771654元,本次结清余额58217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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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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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上--上虞改接至新上虞变220kV线路(梁湖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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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舜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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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2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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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执行,最终结算按发改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概算评估书中勘察设计费下浮5%。合同暂定价1401992元。勘察设计费各分项费用组成为:前期工程费、工程勘察费、基本设计费、预算费、竣工图编制费。最终勘察设计费为1070480元,工程已竣工投产,本次收费为第一次收费,一次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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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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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kV上浦1437线#22-#25塔改线工程监理(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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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供水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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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5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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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kV上浦1437线#22-#25塔改线工程:杆塔6基,涉及线路长0.92公里。合同金额:50410.8元,费用支付为分二期支付,具体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付至合同价的50%,计25205.4元;2.工程竣工后验收合格后十五日内付清监理费余款,计25205.4。现支付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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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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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山—上虞改接至新上虞变220KV线路工程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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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舜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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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2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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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执行,最终结算按发改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概算评估书中勘察设计费下浮5%。合同暂定价1401992元。勘察设计费各分项费用组成为:前期工程费、工程勘察费、基本设计费、预算费、竣工图编制费。最终勘察设计费为1114962元,工程已竣工投产,本次收费为第一次收费,一次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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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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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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