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委托单位
|
负责人电话
|
项目情况说明
|
1
|
绍兴上虞红颜社区项目设计(第五期款)
|
绍兴市上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59****5678
|
本项目工程设计费共分5次付款,第一次付款占比10%(162万元),第二次付款占比20%(324万元),第三次付款占比30%(486万元),第四次付款占比20%(324万元),本次是第五次付款占比20%(324万元)。项目规划单元用地面积163.6公顷,北至江西路,南至人民大道西段,西至东山路,东至舜江西路。项目实施单元用地面积23.1公顷,北至五星东路,南至文景路,西至永昌路,东至鸿雁路。本项目作为省24个未来社区试点项目之一,拟建回迁房、人才公寓、商业综合体、社区中心、配套附属工程等,总建筑面积约50万平方米(含地下)。
|
2
|
绍兴上虞鸿雁社区人才公寓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第四期款)
|
绍兴市上虞鸿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358***9043
|
本项目用地面积:100441.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35277.5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43264.85平方米,地下建筑项目面积为92012.66平方米。合同总金额1418万元,分5期支付:第一期709000元(5%),第二期7799000元(55%),第三期2836000元(20%),第四期2127000元(15%),第五期709000元(5%)。
|
3
|
曹娥街道建成区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项建、可研、相关专题及勘察设计项目(第二期款)
|
绍兴市上虞区水资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135****1765
|
同款分4期,本期(一期)的合同款是2442000元,二期1221000元,三期345950元,四期61050元. 本工程整治曹娥街道建成区河道11条,长度约10.7公里(其中整治河道约5.7公里,开挖河道约5公里),主要建设内容有水系沟通、河道清淤、砌石护岸、桥(涵)新(改)建、河岸景观绿化等。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曹娥街道建成区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含审批服务)、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水保方案、环境影响报告、工程岩土地质勘察和工程测量工作(含地形测绘、断面测绘、地质勘察及其后续服务)等。
|
4
|
曹娥江(四环至铁路桥)两岸滨水骑行绿道建设工程设计项目(第三期款)
|
绍兴市上虞水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50****4328
|
新建、改建骑行绿道共计11.4km,并对沿线堤防、滩地进行加固治理,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含审批服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服务、工程岩土地质勘察和工程测量工作(含地形测绘、断面测绘、地质勘察及其后续服务)等。 项目总合同额为902000元,分3期支付。 支付方式: (1)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完成,并上报有关部门审查、修改批准后,支付至合同价的40%,第一期支付金额360800元。 (2)本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5%,第二期支付金额405900元,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3)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项目质保期满后支付第三期支付金额45100元。
|
5
|
绍兴上虞鸿雁社区人才公寓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第三期款)
|
绍兴市上虞鸿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135****9043
|
本项目用地面积:100441.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35277.5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43264.8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92012.66平方米。 合同总金额1418万元,分5期支付:第一期709000元(5%),第二期7799000元(55%),第三期2836000元(20%),第四期2127000元(15%),第五期709000元(5%)。
|
6
|
上虞区曹娥街道蒿东村联发废弃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边坡动态监测采购项目(第八期款)
|
上虞区曹娥街道办事处
|
188****7284
|
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0%,中标人服务3个月,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5%;服务6个月,支付至合同价款的30%;服务9个月,支付至合同价款的45%;服务12个月,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0%;服务15个月,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服务18个月,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服务21个月后,支付至合同价款90%;服务24个月后,支付至合同价款100%。
|
7
|
上虞区曹娥街道蒿东村联发废弃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边坡动态监测采购项目(第九期款)
|
上虞区曹娥街道办事处
|
188****7284
|
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0%,中标人服务3个月,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5%;服务6个月,支付至合同价款的30%;服务9个月,支付至合同价款的45%;服务12个月,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0%;服务15个月,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服务18个月,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服务21个月后,支付至合同价款90%;服务24个月后,支付至合同价款100%。
|
8
|
上虞区曹娥街道蒿东村联发废弃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边坡动态监测采购项目(第七期款)
|
上虞区曹娥街道办事处
|
188****7284
|
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0%,中标人服务3个月,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5%;服务6个月,支付至合同价款的30%;服务9个月,支付至合同价款的45%;服务12个月,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0%;服务15个月,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服务18个月,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服务21个月后,支付至合同价款90%;服务24个月后,支付至合同价款100%。
|
9
|
上虞区曹娥街道蒿东村联发废弃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边坡动态监测采购项目(第六期款)
|
上虞区曹娥街道办事处
|
188****7284
|
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0%,中标人服务3个月,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5%;服务6个月,支付至合同价款的30%;服务9个月,支付至合同价款的45%;服务12个月,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0%;服务15个月,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服务18个月,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服务21个月后,支付至合同价款90%;服务24个月后,支付至合同价款100%。
|
10
|
曹娥江(四环至铁路桥)两岸滨水骑行绿道建设工程设计项目(第二期款)
|
绍兴市上虞水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50****4328
|
新建、改建骑行绿道共计11.4km,并对沿线堤防、滩地进行加固治理,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含审批服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服务、工程岩土地质勘察和工程测量工作(含地形测绘、断面测绘、地质勘察及其后续服务)等。
项目总合同额为902000元,分3期支付。
支付方式:
(1)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完成,并上报有关部门审查、修改批准后,支付至合同价的40%,第一期支付金额360800元。
(2)本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5%,第二期支付金额405900元,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3)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项目质保期满后支付第三期支付金额451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