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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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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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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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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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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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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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文旅综合体规划设计项目(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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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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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3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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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设计费为1750000元,分四期付款,本次申请合同签订后14日内发包人支付合同价的10%计17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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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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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文旅综合体规划设计项目(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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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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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3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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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设计费为1750000元,分四期付款,本次申请提交规划文本初稿合同价的20%计3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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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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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文旅综合体规划设计项目(第三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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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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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3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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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设计费为1750000元,分四期付款,本次申请完成提升规划方案通过评审后的30%计52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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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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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文旅综合体规划设计项目(第一期款)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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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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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3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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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设计费为1750000元,分四期付款,本次申请提交规划文本初稿合同价的20%计3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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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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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文旅综合体规划设计项目(补第一期)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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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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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3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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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设计费为1750000元,分四期付款,本次合同签订后14日内发包人支付合同价的10%计175000元。本合同分四期支付。本期实际是第一期,但已支付了一期,而且写错了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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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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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文旅综合体规划设计项目(第二期款)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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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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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3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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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设计费为1750000元,分期付款,本次申请完成提升规划方案通过评审后的30%计52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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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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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江两岸娥江彩虹亮化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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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城区水利工程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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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4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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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人完成照明施工图设计,按发包人要求提交施工图纸后,支付全部设计费16000 元,不留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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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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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塘镇小城镇环境整治项目设计(马一浮故居修缮及周边环境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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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长塘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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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6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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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合同总额27500元,分三期结算。
第一次付费 30% 0.825万元 方案成果提交后5日内
第二次付费 60% 1.65万元 施工图成果提交后5日内
第三次付费 10% 0.275万元 完成设计服务(即工程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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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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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镇东村村庄规划设计、2017年美丽村庄设计(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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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盖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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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3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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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总金额分策划费和工程设计费两部分,分四期付款,本次申请第二笔策划设计方案费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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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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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美丽示范街(王充路)建筑立面提升建设工程(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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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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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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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设计收费暂定为49.521万元人民币,第一次付费方案通过后7日内14.8563万元,第二次付费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等相关文件提交完整,并通过审图和相关审核后7日内24.7605万元,第三次付费整体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并将竣工资料提交归档备案后15日内,按审计局审定计算后为准支付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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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页
共
16 页
154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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