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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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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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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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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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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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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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赵家大桥西侧绿化设计(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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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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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3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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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设计费为17354元,分两次付款,本期支付额为设计费总额的95%计16486.3元;余款867.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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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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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县道美丽公路示范路建设(104国道汽车西站至梅坞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设计(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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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上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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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3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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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设计费为149250元,分期付款,结尾款149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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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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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海线绿化提升工程(杭州湾开发区段)设计(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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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杭州湾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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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3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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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设计费为356500元,分两次付款,本期支付额为设计费总额的90%计320850元;余款为35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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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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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县道美丽公路示范路建设(104国道汽车西站至梅坞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设计(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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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上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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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3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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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设计费为149250元,分两次付款,本期支付额为设计费总额的90%计134325元。余款为149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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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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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陈溪乡塔溪村规划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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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陈溪乡塔溪村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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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6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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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划设计项目属于浙江省美丽宜居示范村浙江省建设厅试点村,设计费总额400000元,原合同约定合同签定生效后三天内支付50000元定金,第一轮规划设计方案后三天内支付190000元,最后调整规划方案设计文件并经由建设方评审通过,三天内支付160000元,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现项目已完工,申请一次性支付全款50000+190000+160000=4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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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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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长海公路(五甲渡大桥北端—百红线段)绿化提升工程设计 (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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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交通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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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3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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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预估设计费为630000元,最后批复计算后的设计费537330元,分两次付款,本期支付额为设计费总额的90%计483597元。余款为537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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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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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冬草花布置工程设计(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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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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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3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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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价分别为一期461422元、二期709304元、三期294056元。即合同设计费为= (461422+709304+294056)元×4%=58591元,本期支付额为:5.8591×80%=4.6万元。余款为1.259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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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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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冬草花布置工程设计(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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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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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3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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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冬草花布置工程设计,总设计费为:58591元,分期付款,结尾款1259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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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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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夏草花布置工程设计(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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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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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3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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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夏草花布置工程设计,总设计费为:45658元,分期付款,结尾款965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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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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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夏草花布置工程设计(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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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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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3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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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价分别为一期462760元、二期496234元、三期182477元。即合同设计费为: (462760+496234+182477)元×4%=45658元,本期支付额为:4.5658*80%=3.6万元。余款为965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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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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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6 页
154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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