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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院建筑规划设计院 当前位置:中介名录 > 设计 > 建筑行业
 
中介名称: 浙江建院建筑规划设计院
上报单位: 建筑业管理局,上虞区规划局
经营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长浜路15号 经营范围: 设计-建筑行业,设计-风景园林,城乡规划-城乡规划编制
上虞区项目负责人: 赵* 固定电话: 0571-28800115
业务主管姓名: 赵* 固定电话: 0571-28800115
办公室主任姓名: 赵* 固定电话: 0571-28800115
在职人员数: 310
简介:     浙江建院建筑规划设计院(ZJAD),成立于1996年,隶属于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下属的国有科研与设计企业。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建筑节能评估一类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乙级资质、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丙级资质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丙级资质等设计资质,同时是第二批浙江省EPC工程总承包试点企业,第一批杭州市“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单位。
    我院一贯秉承“品牌吸引人,作品打动人,服务温暖人”的发展理念,建立了一套科学完善的管理制度,先后取得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同时是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的常务理事单位、诚信单位及企业文化建设优秀单位。我院主要涉及各类建筑工程设计、城乡规划和城市设计、景观设计、市政工程设计、工程项目节能评估及相关咨询等业务,对于大中型公共建筑,如学校、医院、写字楼、图书馆、商业综合体等具备丰富的设计经验。近年来已在全国范围内完成了数千项设计项目,赢得了众多客户及业主单位的认可,获得了良好的社会评价。所做项目多次荣获国家、省、市级重要奖项,如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浙江省优秀城乡规划奖、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奖等。
    我院一直以来非常重视人才的选拔、培养和任用,鼓励技术人员积极参加国内外重要学术交流活动,引导技术人员提高自身专业素质与综合素养。现有员工近400人,其中教授级高级工程师3名,中高级工程师160余名,专业技术人员占全院职工九成以上。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设备师等各类注册人员100余人,骨干设计队伍专业人员齐备、学术造诣深厚、实践经验丰富。我院已有下属建筑设计院、规划设计院、园林景观设计院、市政设计院、绿建及工业化设计院、EPC管理中心和环境工程中心等部门,现已逐步发展为技术水平和人才实力俱强的综合性设计院。
   经过25年的发展与成长,我院立足浙江,业务覆盖全国各个省市。作为智力服务型企业,我院一直把国际化作为企业设计提升的重要手段,努力探索与境内外专业设计团队合作设计的思路,陆续与新加坡、澳大利亚、香港等多家境外设计机构达成紧密合作关系,也先后引入上海、香港、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内外优秀设计人才,致力于搭建起具有国际视野本土情怀的优秀设计、咨询、管理团队,未来将为广大业主及客户开展更多元化、更深层次的设计咨询服务。
附件:

序号 专职人员姓名 身份证 技能名称 从业时间
1 冯** 422228*****1737 高级工程师 2000-01-01
2 沈* 330419*****5214 高级工程师 2005-07-01
3 郎* 330104*****161x 高级工程师 2005-07-01
4 胡** 320882*****0622 高级工程师 2004-07-01

序号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 负责人电话 项目情况说明
1 广阳路与南北大道街口小公园景观设计工程(第二期款) 崧厦镇人民政府 182****1808 广阳路与南北大道街口小公园景观设计工程,包括崧厦镇广阳路与南北大道街口小公园景观设、文华路口崧厦伞城标志牌及文华路绿化节点提升改造。完成方案设计,支付合同价30%,计29250元。完成施工图设计付至合同价60%,计58500元;竣工验收合格支付合同价10%,计9750元。完成方案设计。
2 文华路口崧厦伞城形象标志牌设计及文华路绿化节点提升改造工程(第二期款) 崧厦镇人民政府 182****1808 文华路口崧厦伞城形象标志牌设计及文华路绿化节点提升改造工程包括文华路崧厦伞城形象标志牌及文华路绿化节点提升改造工程。完成方案设计,支付合同价30%,计8160元。完成施工图设计付至合同价60%,计16320元;竣工验收合格支付合同价10%,计2720元。完成方案设计。
3 驿亭镇中心小学异地新建工程(第三期款) 绍兴市上虞区驿亭镇中心小学 137****8851 本合同分三期付款,第一期: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达到甲方要求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为11.16万元;第二期:完成施工图正式文件,施工招标图纸、清单、技术规范并联合图审合格支付合同总价的40%为14.88万元;第三期: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为11.16万元。
4 广阳路与南北大道街口小公园景观设计工程(第一期款) 上虞区崧厦镇人民政府 182****1808 广阳路与南北大道街口小公园景观设计工程,包括崧厦镇广阳路与南北大道街口小公园景观设、文华路口崧厦伞城标志牌及文华路绿化节点提升改造。完成方案设计,支付合同价30%,计29250元。完成施工图设计付至合同价60%,计58500元;竣工验收合格支付合同价10%,计9750元。完成方案设计。
5 文华路口崧厦伞城形象标志牌设计及文华路绿化节点提升改造工程(第一期款) 上虞区崧厦镇人民政府 182****1808 文华路口崧厦伞城形象标志牌设计及文华路绿化节点提升改造工程包括文华路崧厦伞城形象标志牌及文华路绿化节点提升改造工程。完成方案设计,支付合同价30%,计8160元。完成施工图设计付至合同价60%,计16320元;竣工验收合格支付合同价10%,计2720元。完成方案设计。
6 上虞区美丽乡村升级版曹娥至章镇线建设工程(标段1花坎村)(第三期款) 上虞区章镇镇人民政府 138****3467 上虞区美丽乡村升级版曹娥至章镇线建设工程(标段1花坎村)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建议书、工可咨询、概算文件编制和与此相关的前期调研及后续服务工作。设计费分3期支付,第一期40%,计5.376万元;第二期50%,计6.72万元;第三期10%,计1.344万元。
7 上虞区美丽乡村升级版曹娥至章镇线建设工程(标段1花坎村)项目设计补充合同 上虞区章镇镇人民政府 138****3467 上虞区美丽乡村升级版曹娥至章镇线建设工程(标段1花坎村)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建议书、工可咨询、概算文件编制和与此相关的前期调研及后续服务工作。由于项目投资减少,魏完成乙方设计的全部项目实施。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补偿乙方设计费33000元整。
8 上虞区美丽乡村升级版曹娥至章镇段(标段1花坎村)项目设计补充合同作废 上虞区章镇镇人民政府 139****0355 上虞区美丽乡村升级版曹娥至章镇线建设工程(标段1花坎村)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建议书、工可咨询、概算文件编制和与此相关的前期调研及后续服务工作。由于甲方投资减少,未完成前期乙方所全部设计项目的实施。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补偿乙方设计费33000元整。
9 崧厦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镇区南大门节点改造工程(第二期款) 崧厦镇人民政府 138****3467 崧厦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镇区南大门节点改造工程包括崧厦镇镇区南大门节点改造、道路绿化、文化标识构筑物等。完成施工图付至合同价70%,计88830.00元;竣工验收合格支付合同价30%,计38070.00元。现已竣工验收合格。
10 崧厦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城东桥及小公园建设工程(第二期款) 崧厦镇人民政府 138****3467 崧厦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城东桥及小公园建设工程包括崧厦镇镇区城东桥及小公园节点改造、道路绿化、文化标识构筑物等。完成施工图付至合同价70%,计43260.00元;竣工验收合格支付合同价30%,计18540.00元。现已完成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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