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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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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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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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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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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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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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娥江“一江两岸”景观工程Ⅲ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监理(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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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水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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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5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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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娥江“一江两岸”景观工程Ⅲ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主要内容为道路、景观绿化、园路铺装、土方回填、景观小品、游客中心、管理用房、公共厕所、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标识系统等市政景观及附属类工程等全过程监理服务。根据合同专用条款第五条第三款监理酬金支付方式规定,工程进度完成50%时支付至监理合同款的30%,第一期已支付监理合同款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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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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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娥江“一江两岸”景观工程Ⅲ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监理(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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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水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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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5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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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娥江“一江两岸”景观工程Ⅲ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主要内容为道路、景观绿化、园路铺装、土方回填、景观小品、游客中心、管理用房、公共厕所、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标识系统等市政景观及附属类工程等全过程监理服务。合同签约酬金为叁佰陆拾伍万肆仟捌佰捌拾元整(¥3654880),根据合同专用条款第五条第三款监理酬金支付方式规定,在2019年年底前支付至监理合同款的10%,付款金额为叁拾陆万伍仟肆佰捌拾捌元整(¥365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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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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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滨海新城生态湖景观二期监理(第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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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杭州湾滨海新城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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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6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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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已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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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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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滨海新城生态湖景观二期 (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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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明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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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3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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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已经竣工,目前办理竣工资料。分五期支付,第一期 支付127683.49元,第二期支付9786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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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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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管镇新庄村农民公寓安置工程监理(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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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明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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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3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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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已经竣工完成,监理费分三期支付,第一期已付10万元,现申请第二期7.7633万元,合同规定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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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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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城生态湖景观二期工程(第二次费用)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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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明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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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3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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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已完成,第一期申请的费用为134272元,现申请第二期监理费。总共分五期支付,具体每期费用按施工完成数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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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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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城生态湖景观二期工程监理(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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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杭州湾滨海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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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6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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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2887万,景观工程,包括土方整治,亲水平台等,监理费433290元,按进度分期结算,第一期12763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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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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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管镇新庄村农民公寓安置工程监理(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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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管镇新庄村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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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3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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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于下管镇新庄村,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总监理费197370元,分期结算,第一期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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