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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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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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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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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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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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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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道墟镇城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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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道墟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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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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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合同总价为136360元,分两期收款。排查工作及录入系统作结束后一个月内支付第一期款,合同总价的70%即95452元;在合同履行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第二期款,合同总价的30%即409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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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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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驿亭镇城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服务项目(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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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驿亭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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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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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合同总金额为64400元,分两期付款。排查工作及录入系统作结束后一个月内支付第一期款,合同总价的70%,即45080元;在合同履行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第二期款,合同总价的30%,即193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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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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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驿亭镇城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服务项目(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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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驿亭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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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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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合同总金额为64400元,分两期付款。排查工作及录入系统作结束后一个月内支付第一期款,合同总价的70%,即45080元;在合同履行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第二期款,合同总价的30%,即193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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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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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关街道城乡房屋、自建房调查登记和排查项目(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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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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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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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总金额为880845元,分两期付款。甲方应当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支付第一期款40%,即352338元;合同履行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第二期款,合同总价的60%,即52850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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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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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关街道城乡房屋、自建房调查登记和排查项目(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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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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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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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总金额为880845元,分两期付款。甲方应当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支付第一期款40%,即352338元;合同履行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第二期款,合同总价的60%,即52850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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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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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镇城镇房屋、农村自建房调查登记和排查项目(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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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永和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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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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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总金额为456400元,分两期付款。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第一期款,即总额的40%,182560元;合同履行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第二期款,即总额的60%,2738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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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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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镇城镇房屋、农村自建房调查登记和排查项目(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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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永和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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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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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总金额为456400元,分两期付款。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第一期款,即总额的40%,182560元;合同履行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第二期款,即总额的60%,2738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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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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瓷源文化小镇艺术引领区接待中心西单元房屋动态监测服务项目2023年(第一期款)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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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上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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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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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合同总金额为23500元,分两次付款。自签订且设备安装完成后,提供第一次监测报告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即可11750元;在服务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50%,即11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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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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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上浦镇大善小坞村9户房屋入户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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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上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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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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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签订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的100%即人民币2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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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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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崧厦街道城镇房屋排查、城乡自建房排查(第三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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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崧厦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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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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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总价2240000元,该项目分三期收款,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支付合同的第一期款,即合同总额的40%,896000元 ;排查工作及录入系统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的第二期款,即合同总额的50%,1120000元;在合同履行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的第二期款,即合同总额的10%,22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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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页
共
12 页
11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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