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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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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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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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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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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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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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国家气象观测站迁建工程(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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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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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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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总金额为61.63万元,根据代建合同条款:工程正式开工后14日内委托单位因向代建单位支付合同(施工合同价15408259元为基数的4%计算)的30%,本次为第一期款,费用为15408259元*4%*30%=1848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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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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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绍台会蒋公路改移工程(第二合同段)(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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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汤浦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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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2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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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绍台会蒋公路改移工程(第二合同段)分2期款项支付:代建费暂定61.1091万元,本次申请为第一期款项(验收后的90%):为54.9982万元。因为会蒋公路施工涉及到铁路的轨道铺设,所以分标段施工(详细说明见附件中的情况说明),本标段为除第一标段外的第二标段。所以按照代建合同收费方式,施工合同价为基数15277274*4%*90%=54998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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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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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绍台会蒋公路改移工程(第一合同段)(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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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汤浦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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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2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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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绍台会蒋公路改移工程(第一合同段)分3期款项支付;代建费暂定10.5353万元,本次申请为第二期款项(验收后的阶段):为6.3211万元。因为会蒋公路施工涉及到铁路的轨道铺设,所以分标段施工(详细说明见附件中的情况明)。所以按照代建合同收费方式计算,2633818(施工合同价)*4%*90%-31606(第一期已收款)=6321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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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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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绍台铁路上虞南站站前广场建设工程(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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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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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2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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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正式开工后14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代建合同价的30%;工程完成至进度的50%,付至代建合同价的60%;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90%。本工程项目合同价总金额为1685.62万元,是直接定的代建费,和施工合同无关,且本次为第二次支付。第一期款的付款金额为505.686万元,按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90%,所以本期付款金额为1011.3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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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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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2021年度公交候车亭新建项目(二期)(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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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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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9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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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正式开工后14日内委托单位应向代建单位支付合同价(施工合同价为基数的4%计算)的30%;工程完成至进度的50%,付至合同价的60%;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90%;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后14日内根据审计结果付清剩余代建管理费。本项目的合同价为158.9796万元,按4%的基数计算合同金额为6.3592万元,工程已完成交工验收,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0%,本次为第一次付款,费用为5.7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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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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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智慧公交电子站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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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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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9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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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的合同服务费按合同总金额的4%计算。项目验收后一次性付清代建管理费用。本项目合同价为46.4500万元,按4%计算收取费用为1.8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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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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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2021年度公交候车亭新建项目(一期)(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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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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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9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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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正式开工后14日内委托单位应向代建单位支付合同价(施工合同价为基数的4%计算)的30%;工程完成至进度的50%,付至合同价的60%;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90%;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后14日内根据审计结果付清剩余代建管理费。本项目的采购合同价为224.841796万元,按4%的基数计算本合同金额为8.9937万元。本项目已完成交工验收,付至合同价的90%,本次为第一次付款,费用为8.09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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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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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中心大道(人民大道至五甲渡大桥)快速路工程(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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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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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9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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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正式开工后14日内委托单位应向代建单位支付代建合同价的30%;工程完成至进度的50%,付至代建合同价的60%;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90%;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后14日内根据审计结果付清剩余代建管理费。合同总金额为1422.39万元,分5期支付,第一期已支付426.717万元,本次支付第二期,费用为426.7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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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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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好农村路”港湾式公交候车亭建设(二期)工程(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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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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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2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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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代建费为6.72万元,一共分二期收取合同款。第一期款即本期申请款项为6.048万元,第二期款具体要根据“本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后的审计结果”计算代建费(暂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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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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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公交候车亭新建改造工程(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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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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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2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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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代建费为5.6045万元,一共分二期收取合同款。第一期款即本期申请款项为5.0441万元,第二期款具体要根据“本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后的审计结果”计算代建费(暂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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