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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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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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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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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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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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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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沥河(广阳路至联海村西)整治工程监理(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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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厦欣伞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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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5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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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工程监理合同价:271947元; 2. 付款情况说明:工程量完成50%时支付至合同价的30%;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0%;余款即合同价的10%在缺陷责任期满一年后支付。 3、本期申请支付:815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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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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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国道盖北段沿线村小三改建设项目(新河村新发片)(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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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野藤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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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8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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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工程监理合同价:25475元; 2. 付款情况说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项目经审计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0%,余款即合同价的10%在保修期满后支付。 3、本期申请支付:203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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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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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2023年乡村公路提升工程(章镇镇中华村一白水)(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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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章镇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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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8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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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工程监理合同价:79285元; 2. 付款情况说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70%;工程决算审计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0%,余款即合同价的10%在项目保修期满后支付。 3、本期申请支付:554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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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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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娥街道蒿东村蒿金河东山下段河道整治工程监理(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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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蒿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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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6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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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合同价为53659.6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项目合同价的80% ,余款20%在保修期满后支付。结算价款:单项工程审计结算价*监理中标费率(1.8%)—应扣除监理费=结算价款。先工程已竣工验收合格,本期申请支付监理费429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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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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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江大桥拼宽建设工程(第七期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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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棚户区改造投资开发有限 绍兴市 上虞高铁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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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7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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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期监理费申请为537213元,由于计算错误,少算了1807元。故再次申请监理费180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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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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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及二期扩建工程(二期扩建)监理(第五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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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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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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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工程监理合同价:444144元; 2. 付款情况说明:监理费=该工程的结算审计价(上虞区国家建设项目专业审计分局审定价为准)*中标监理费率(中标监理费率为监理中标价与施工中标价的比值);本项目分五期,第一期支付99483元,第二期支付100000元,第三期在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与工程计量价款相应的80%,第四期在结算审计后支付至与工程审计价款相应的97.5%,第五期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余款。 3、本期支付为第五期:87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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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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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江大桥拼宽建设工程(第七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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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棚户区改造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蒿铁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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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7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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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共分九期,第一期325780元,第二期144802元,第三期233876元,第四期284362元,第五期79964元,第六期518928元,本期53721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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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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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前江社区中心、幼儿园及配套市政、景观绿化工程监理(第四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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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城建前江置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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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4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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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173687500元,监理中标费率0.65%,计监理费1128969元,支付方式:合同签订7天内支付20%,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支付50%,综合验收合格,并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后7天内支付20%,监理与相关服务期届满14天内支付10%。 2019年1月已申请支付22.58万元,2022年1月已申请支付第二、三期款,现审定价已出为239993095元,按照合同19页约定最终合同款为239993095×0.65%=1559955元,现申请支付第四期款1559955-225800-564500-225800=543855元(监理费支付详见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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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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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计划—雅乐苑监理(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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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禹舜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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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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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完成50%支付合同价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并退还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2%),工程结算审计后付至审计价款的98.5%,余款即审计价款的1.5%作为质量保修金,在竣工验收满二年后一次性付清。工程完成50%支付合同价的40%未申请付款,现工程已竣工验收合格,本期支付1918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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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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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拓展区配套工程一期(第五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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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杭州湾工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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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7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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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合同监理服务费支付说明:合同规定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工程审计价款相应的97.5%支付监理服务费。 监理费=该工程的工程费结算审计价(上级审计部门审定价为准)*中标监理费率(中标监理费率为监理中标价与本项目施工中标价的比值);已支付监理服务费561536.53元。 审定工程计量款为44797390元; 合计所得监理费计量价格为(44797390×828198/53140645×97.5%)-561536.53=119177.47元。(壹拾壹万玖仟壹佰柒拾柒元肆角柒分)。已付一期、二期、三期、四期,第一期支付为:78612元,第二期支付为:151628元,第三期为:190912元,第四期为:140384.53元,本期是第五期为:119177.4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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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9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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