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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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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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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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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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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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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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所灿鸿台风冲淤工程造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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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城区水利工程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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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2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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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双方协商,咨询服务费的支付标准按照省物价局浙价服[2009]84号文件的7折收取相应费用, 共计人民币1400元,于完工后一次性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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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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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水利工程管理所2015年上半年零星维修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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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城区水利工程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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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2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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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双方协商同意,该工程的招标代理费按国计委[2002]1980号文件标准的7折收取相应服务费,共计3065元,于招标代理完成后一个月内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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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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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4年度预决算审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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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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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2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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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双方协商,咨询服务费的支付标准按照省物价局浙价服[2009]84号文件收取相应费用,共计人民币33560元,于完工后一个月内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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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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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下半年村级工程项目预决算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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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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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2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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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算确认:200万元以内(包括200万元)每只500元。200万元以上,双方协商确定,最高不超过1000元。2、结算审计基本费用:如审减率在5%以内(含5%):投入在20-100万元(含100万元),建筑及安装类每只1500元,市政、公路、园林及水利类每只1000元;投入在100-200万元(含200万元),建筑及安装类每只2000元,市政、公路、园林及水利类每只1500元费用;投入在200-500万元(含500万元),建筑及安装类每只按送审工程款1.5‰计算,市政、公路、园林及水利类每只按送审工程款1.2‰计算。投入在500万元以上、仿古建筑及双方认可的特殊工程、复杂工程,费用可双方协商确定。效益费用:如审减率超过5%,乙方可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按超过部分的5%向建设方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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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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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车管所(含中队)预决算审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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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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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2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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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双方协商,咨询服务费的支付标准按照省物价局浙价服[2009]84号文件收取相应费用,共计人民币20000元,于完工后一个月内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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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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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新城管委会小额工程项目2013-2014年预决算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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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高铁新城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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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2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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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预算审计价为基数,按浙价服(2009)84号文件标准的73%支付相应服务费。咨询费用分二次支付,在工程招标结束后或专业审计分局备案后支付咨询费用的60%,工程结算审计结束后或合同履行期满后结清。结算审计费用起点为1400元,单只项目服务费不足1400元的按1400元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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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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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高铁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13-2014年度预决算项目及变更、联系单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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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高铁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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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2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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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预算审计价为基数,按浙价服(2009)84号文件标准的73%支付相应服务费。咨询费用分二次支付,在工程招标结束后或专业审计分局备案后支付咨询费用的60%,工程结算审计结束后或合同履行期满后结清。结算审计费用起点为1400元,单只项目服务费不足1400元的按1400元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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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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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武部新营院小额工程项目2013-2014年预决算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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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人武部新营院工程建设项目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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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2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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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预算审计价为基数,按浙价服(2009)84号文件标准的73%支付相应服务费。咨询费用分二次支付,在工程招标结束后或专业审计分局备案后支付咨询费用的60%,工程结算审计结束后或合同履行期满后结清。结算审计费用起点为1400元,单只项目服务费不足1400元的按1400元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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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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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娥景区东侧配套道路建设(K+00-K+480段)工程造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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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虞舜旅游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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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0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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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娥景区东侧配套道路建设(K+00-K+480段)工程造价咨询 ,经双方协商,咨询服务费的支付标准按照省物价局浙价服[2009]84号文件收取相应费用,优惠按7折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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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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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下半年至2015年上半年工程结算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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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审计局国家建设项目专业审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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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2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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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下半年至2015年上半年工程结算审计,合同服务费70533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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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4 页
共
496 页
4957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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