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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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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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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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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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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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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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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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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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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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上虞区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规划评审通过提交最终成果后支付合同金额的80%,规划印发公布后支付剩余的20%合同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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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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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水土保持“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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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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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4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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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三期付款: 完成《上虞区“十三五”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报告》及《上虞区水土保持“十四五”规划》(初稿)后支付合同款的30%。 规划评审通过提交最终成果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并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规划印发公布后支付剩余的20%合同额。 本期支付合同款的50%,146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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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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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水域调查”和《水域保护规划》编制(第二期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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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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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9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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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已经开展。按照合同条款,项目款分为三期,第一期款78万,第二期款130万,第三期款52万。本期款为130万,根据项目开展情况可申请支付130万,请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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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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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水域调查”和《水域保护规划》编制(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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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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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9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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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已经开展。按照合同条款,项目款分为三期,第一期款78万,第二期款130万,第三期款52万。本期款为78万,根据项目开展情况可申请支付78万,请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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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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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徐林水库大坝安全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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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陈溪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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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6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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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报告已完成(报批稿);一次总付:壹拾伍万柒仟元整,时间:出具报告后一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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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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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水土保持“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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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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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4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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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三期付款:
完成《上虞区“十三五”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报告》及《上虞区水土保持“十四五”规划》(初稿)后支付合同款的30%。
规划评审通过提交最终成果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并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规划印发公布后支付剩余的20%合同额。
本期支付合同款的30%,87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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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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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经济开发区大厂泵站提升改造工程设计(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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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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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9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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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及测量相关工作,全部施工图完成并图审合格后支付至合同设计费的70%,并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设计费余款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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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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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章镇镇北岙水库、岭顶山塘安全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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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章镇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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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6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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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总付: 叁拾万元整 ,时间:提供报批稿后一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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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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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虞北平原崧北河综合治理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代理服务项目(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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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舜农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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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7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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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虞北平原崧北河综合治理工程施工、监理等招标代理(包括招标文件编制及标底预算编制)及相关服务。
根据招标代理合同约定,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本项目Ⅰ标段的施工、监理项目招标完成并签订合同后,支付至合同价的30%;本项目所有标段的施工、监理项目招标完成并签订合同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0%;待所有标段动工并将资料移交业主后1个月内付清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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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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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皂李湖、贺家池湖泊测量划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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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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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0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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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已按照合同进度完成,先申请费用支付,请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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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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