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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美术学院风景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中介名录 >> 农业
 
中介名称: 中国美术学院风景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上报单位: 建筑业管理局
经营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18号 经营范围: 设计-建筑行业,设计-风景园林,设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照明工程,城乡规划-城乡规划编制
上虞区项目负责人: 郑** 固定电话: 0571-89974131
业务主管姓名: 郑** 固定电话: 0571-89974131
办公室主任姓名: 唐* 固定电话: 0571-88905980
在职人员数: 1670
简介:     中国美术学院风景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原名浙江美术学院环境艺术设计研究院),始建于1984年,是我国第一个风景建筑设计院,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甲级设计资质。本院拥有现代化设计和先进的管理运作机制,是具有当代一流的设计能力的大型甲级设计研究院,在国内设计界享有很高的声誉。经过十多年的创业,目前已成为一个人才密集型的、独立的科研与设计型企业,并以设计为支撑,向施工延伸。 本院以中国美术学院为学术背景,具体来说是以我国第一个环境艺术系的学术目标为设计宗旨,以中国美术学院环境艺术系、雕塑系、视觉传达系、电脑美术设计艺术中心为人材后盾,利用学院众多的国际国内学术交流活动,博取众长。 本院从环境综合效应,特别是通过生态平衡和综合性的审美目标结合,来研究国土的开发与规划,进而设计相应的建筑人性化空间。从设计范围来讲,本院主要从事风景区规划、环境景观设计、城市景观建筑设计、科技工业园区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及公区艺术品设计,围绕着这一明确的设计目标,多年来,本院全体设计师在实践中涉及的领域是广泛而新颖的。 本院设有三个技术力量尖锐的设计所,建筑设计研究所,环境景观设计所及室内外装饰设计所。专业技术后盾有结构、水、暖、电、预算等,全员电脑智能化设计办公设施。院内拥有在岗人员1706人 ,技术人员1590人;职称:教授级26人,高级163人,中级578人,助理级462人,合计1229人;注册:注册建筑师一级60人、二级6人,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25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5人、暖通空调6人,注册电气程师4人,注册规划师11人,注册造价师2人,注册咨询师(投资)1人,一级建造师3人,二级建造师4人,合计127人。设计成员大多来自中国美院、浙江大学、同济大学、清华大学、树人大学等,其中还不乏博士、硕士学历的高级技术人才。 本院创业至今得到了各级主管部门和各级领导的关怀,有多项作品荣获国际、国内及部级大奖,其中,有许多作品经受了时间的考验,其环境效益与设计质量得到了群众、有关专家以及国家领导人的良好评价。 本院在设计过程中始终追求新颖超前的设计理念和独特的地方传统文化艺术品味;追求历史与未来的融合,感性与理性的融合,艺术与科学的融合。今后,设计院将一如继往,以“卓越时尚的设计理念,体系完美的图纸质量,至诚合作的现场服务”为服务宗旨,为社会发展与进步做出贡献。 2、荣誉 我院在自身不断探索努力下,建成项目均获得良好的社会反响。其中, 建筑类设计项目:“安徽报业大厦”获“全国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建筑工程)二等奖”,“萧山跨湖桥遗址博物馆”、“浙江省平湖市图书馆”获“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秀勘察设计)一等奖”、“ 浙江嘉兴博物馆”获“2010年学术年会暨新中国成立60周年建筑创作大奖”;景观类设计项目:“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获“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秀勘察设计)一等奖”; “梁祝文化公园新建及改造景观设计”获“2013浙江省风景园林学会优秀工程金奖”、 “2014年度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二等奖(优秀勘察设计)”、“2014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三等奖(优秀勘察设计)”;室内设计项目“上虞市魅力金座娱乐会所”、“杭州吴山会馆装饰设计”获“浙江建设工程优秀装饰设计奖一等奖”;“临安市体育文化会展中心室外景观设计工程”获“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三等奖”、“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秀勘察设计)二等奖”、“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二等奖(优秀勘察设计)”;“青山湖科技城核心区公共景观走廊一期工程”获“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二等奖(优秀勘察设计)”、“浙江省“优秀园林设计”三等奖”;“嘉兴国际金融广场7#地块景观绿化设计”获“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二等奖(优秀勘察设计)”、“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秀勘察设计)三等奖”等。
附件:

序号 专职人员姓名 身份证 技能名称 从业时间
1 雷** 420106*****3519 高级工程师 1990年1月1日
2 唐* 360222*****1416 高级工程师 1991年1月1日
3 郑** 330623*****7515 高级工程师 2000年1月1日
4 周** 330682*****6316 工程师 2011-07-01
5 董** 330227*****2713 工程师 2003年1月1日
6 朱** 330825*****5634 工程师 2010-07-01
7 彭** 370704*****1027 工程师 2009年1月1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 负责人电话 项目情况说明
1 浙东运河(曹娥段)综合整治工程设计(第三期款) 绍兴市上虞曹娥江一江两岸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139****3828 设计费3349168元。分期五期付款,设计人提供深化设计方案、文物影响评价报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后支付合同价的 10%,计334916.8元;文物影响评价报告通过审批,设计人提交的初步设计及概算通过审批后,发包人支付至最终设计费用 40%,计1004750.4元;设计人提交全部施工图并完成施工招标后,发包人支付至最终设计费的 80%,计1339667.2元;工程验收合格后,发包人支付至最终设计费的 95%,计502375.2元,并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工程资料存档完成后支付余款,计167458.4元。 本次申请第三期款计1339667.2元;
2 曹娥庙历史文化街区修复改造建设工程(第四期款) 绍兴市上虞曹娥江一江两岸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139****3828 设计费总金额680万元。分四期付款; 第一期付费,方案通过评审后30天内,发包人支付至设计费总合同价的30%,计204万元;第二期付费,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30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合同价的60%,计408万元;并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第三期付费,余款待项目开工一个月后支付(如项目在两年内未开工的则在初步设计通过审批满两年后支付),合同价的10%,计68万元;本次申请余款计68万元。 注:因业主要求把第二期60%费用,计408万元分开两期支付;由三期支付变更为四期支付。
3 绍兴丰惠千年古城复兴工程(一期)项目——孔庙修复工程设计(第一期款) 上虞区丰惠镇人民政府 139****3828 设计费2494190元。分期四期付款,第一次付费,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30%,计748257元;第二次付费,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后,合同价的30%,计748257元;第三次付费,施工图提交后,合同价的30%,计748257元;第四次付费,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合同价的10%,计249419元;本次申请第一期款计748257元。
4 上虞曹娥江“一江两岸”夜景亮化一期工程(第六期款) 绍兴市上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亮化工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33****2326 上虞曹娥江“一江两岸”一期,南至舜江大桥,北至四环大桥约五公里范围,两岸可视建筑(含位于西岸、四环大桥以北的e游小镇)、桥梁、城市构筑物及两岸城防景观绿化带等亮化设计。合同总金额为1950000元,第一期支付585000元,第二期支付409690元,第三期支付102420元,第四期支付126060元,第五期支付120050元,余款606780元,本期申请子项文盛大厦、浙大网新科技城项目的已完成施工图和竣工验收设计费付款,金额为93259元。
5 上虞曹娥江“一江两岸”夜景亮化一期工程(第六期款))作废 绍兴市上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亮化工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33****2326 上虞曹娥江“一江两岸”一期,南至舜江大桥,北至四环大桥约五公里范围,两岸可视建筑(含位于西岸、四环大桥以北的e游小镇)、桥梁、城市构筑物及两岸城防景观绿化带等亮化设计。合同总金额为1950000元,第一期支付585000元,第二期支付409690元,第三期支付102420元,第四期支付126060元,第五期支付120050元,余款606780元,本期申请子项文盛大厦、浙大网新科技城项目的已完成施工图和竣工验收设计费付款,金额为84492元,
6 上虞芦山村概念规划设计 上虞区下管镇人民政府 139****3828 合同签订后7日内委托人一次性支付概念规划设计费陆万元整。 本次申请费用6万元。
7 上虞区章镇镇新时代美丽城镇建设项目-竹洞湖公园改造提升(环湖驿站) 绍兴市上虞区章振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139****3828 已完成竣工验收,原合同第五条费用,按费率3.5%计算,现最终预算为:862263元**3.5%=30179元。
8 2021年度上虞区新江村锦绣虞村建设工程(第一期款)) 绍兴市上虞区章镇镇新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139****3828 施工图已提交,项目处于施工状态,根据合同可申请95%,即145534*95%=138257.3元。
9 新江村乡村振兴先行村培育村建设工程 绍兴市上虞区章镇镇新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139****3828 图纸已完成,项目已接近完工,根据合同施工图提交后一次性付清,即设计费144440元。
10 浙东运河(曹娥段)综合整治工程设计(第二期款) 绍兴市上虞曹娥江一江两岸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139****3828 设计费3349168元。分期五期付款,设计人提供深化设计方案、文物影响评价报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后支付合同价的 10%,计334916.8元;文物影响评价报告通过审批,设计人提交的初步设计及概算通过审批后,发包人支付至最终设计费用 40%,计1004750.4元;设计人提交全部施工图并完成施工招标后,发包人支付至最终设计费的 80%,计1339667.2元;工程验收合格后,发包人支付至最终设计费的 95%,计502375.2元,并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工程资料存档完成后支付余款,计167458.4元。 本次申请第二期款计100475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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