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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中介名录 >>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
 
中介名称: 宁波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报单位: 交通局
经营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宋诏桥路72号 经营范围: 设计-公路行业,设计-市政行业,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勘察-工程测量,设计-水运行业,工程咨询-市政公用工程,工程咨询-公路
上虞区项目负责人: 金** 固定电话: 0574-88100291
业务主管姓名: 陈** 固定电话: 0574-88100291
办公室主任姓名: 陈** 固定电话: 0574-88100291
在职人员数: 168
简介:    宁波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前身为宁波市交通设计研究院,始建于1984年9月,2008年9月完成改企建制。
公司现具有国家住建部核准的公路行业设计(公路、特长隧道、特大桥梁)专业甲级、市政行业设计(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公路行业设计(交通工程)专业乙级、水运行业设计(港口工程)专业乙级、市政行业设计(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工程测量甲级、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暂定级等资质;并具有国家发改委核准的公路咨询甲级、市政工程咨询甲级、港口河海工程咨询乙级等资质。通过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公司现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宁波市工程总承包试点企业,鄞州区大学生就业实践基地。下设三个综合设计所、勘察公司、项目咨询管理公司、工程咨询部等生产部门,以及总师室、院士工作站、技术研究中心(列入鄞州区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计划)等质量技术管控和科研部门,现有技术人员140余人,其中教授级高工10余人,高级工程师50余人,各类注册师计30余人。
公司技术实力雄厚,专业配套齐全,悉心为省内外、宁波市的交通、市政建设领域服务,承担了高等级公路、城市快速路、枢纽型互通式立交、特大桥梁、长大隧道、大中型码头等一大批等级高、规模大、技术难、结构新的项目。历年来获得省、市各级优秀勘察、设计、咨询奖及优质工程奖近百项,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多项。2014年9月成立宁波交通系统第一家院士工作站,发挥孙钧院士工作团队在地下工程、隧道工程、岩土工程等领域强大的技术实力和影响力,开展科研攻关、技术咨询、人才培养等工作。
历年来,公司获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首批诚信单位、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企业文化建设优秀单位、浙江省交通行业人才工作先进单位、浙江省总工会模范职工之家、宁波市支援青川县灾后恢复重建先进单位、宁波市交邮系统先进党组织等诸多荣誉。
附件:

序号 专职人员姓名 身份证 技能名称 从业时间
1 陈** 330222*****5993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1998-01-01
2 常** 330204*****2056 高级工程师 1997-01-01
3 蒋** 320624*****3171 高级工程师 1999-01-01
4 周** 330903*****4117 高级工程师 2000-01-01

序号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 负责人电话 项目情况说明
1 丰永公路丰惠镇东门段综合治理工程设计(第三期款) 绍兴市上虞区交通开发有限公司 135****7597 丰永公路丰惠镇东门段综合治理工程合同额498600元,根据合同约定分期支付:(1)合同签署后28 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项目建议书(工可)、勘察设计费用(即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后,下同)的10%作为预付款(本合同履行后,预付款抵作项目建议书(工可)、勘察设计费,不再扣回);(2)项目建议书(工可)经发包人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查、修改批准后,累计支付项目建议书(工可)、勘察设计费用的30%;(3)初步设计文件经发包人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查、修改批准后,累计支付项目建议书(工可)、勘察设计费用的50%;(4)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发包人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查、修改批准后,累计支付项目建议书(工可)、勘察设计费用的65%;(5)全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发包人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查、修改批准后,累计支付项目建议书(工可)、勘察设计费用的80%;(6)施工配合期在年度末支付,累计支付项目建议书(工可)、勘察设计费的95%;(7)本项目竣工验收后28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退还质量保证金。
2 百红线崧厦镇中至团结桥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第三期款) 绍兴市上虞区交通开发有限公司 136****1502 百红线崧厦镇中至团结桥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总额1496000元,根据合同约定分期支付:(1)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后十五天内支付80%,计11968000元;(2)施工配合期支付设计费的15%,发包人每年向设计人按施工工期平均支付设计配合费用,计224400元;(3)本项目交工证书签发后 28 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退还质量保证金,计74800元
3 绍兴市上虞区百红线崧厦城区段综合整治工程和绍兴市上虞区百五线金家岙至和尚桥段改建工程第一标段(第四期款) 绍兴市上虞区交通开发有限公司 138****4211 绍兴市上虞区百红线崧厦城区段综合整治工程和绍兴市上虞区百五线金家岙至和尚桥段改建工程第一标段合同额1429800元,根据合同约定分期支付:(1)合同签署后28 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项目建议书(工可)、勘察设计费用(即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后,下同)的10%作为预付款(本合同履行后,预付款抵作项目建议书(工可)、勘察设计费,不再扣回);(2)项目建议书(工可)经发包人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查、修改批准后,累计支付项目建议书(工可)、勘察设计费用的30%;(3)初步设计文件经发包人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查、修改批准后,累计支付项目建议书(工可)、勘察设计费用的50%;(4)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发包人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查、修改批准后,累计支付项目建议书(工可)、勘察设计费用的65%;(5)全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发包人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查、修改批准后,累计支付项目建议书(工可)、勘察设计费用的80%;(6)施工配合期在年度末支付,累计支付项目建议书(工可)、勘察设计费的95%;(7)本项目竣工验收后28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退还质量保证金。
4 绍兴孙端至上虞曹娥公路工程(第六期款) 绍兴市上虞市交通运输局 136****1640 绍兴孙端至上虞曹娥公路工程工可、勘察设计费用为人民币伍佰贰拾捌万元(¥5280000元)。 支付方法及步骤: 1、第一期支付:合同签订并交付履约保证金,支付合同总价10%,计¥528000元;已支付。 2、第二期支付:初步设计完成并经政府部门审查、修改、批准后支付合同总价35%,计¥1848000元;已支付。 3、第三期支付:施工图设计(含招标工程清单和项目技术规程)按时完成后并经业主审查批准后支付35%,计¥1848000元;已支付。 4、第四期支付:施工期支付总价10%(施工期分半年度支付,累计支付至90%),计¥528000元;已支付。 5、第五期支付:工程交工颁发证书后28天内支付5%,计¥264000元;已支付。 6、第六期支付:剩余结算总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通过竣工验收达到质量目标并在竣工验收后28天内结清,计¥264000元;未支付。 本次支付为第六期支付(通过竣工验收达到质量目标),计¥264000元。
5 曹娥江新章镇大桥及连接线、谢桥至夹塘公路线位方案研究 绍兴市上虞市交通运输局 135****8396 按照合同规定:线位方案研究报告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20日内可以结清本项目的服务费
6 上虞市百悬线百官至梁湖段拓宽改建工程 绍兴市上虞区百悬线百官至梁湖段公路改建工程建设指挥部 139****0702 按照合同规定:施工图提交后15天内,结清设计费32701元,目前项目已完工
7 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滨海大道(新城段)路面二期建设工程 上虞杭州湾滨海新城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136****4958 本项目已经通过竣工验收,按照合同条款8.1:工程验收通过后一次性付清设计费268596元。
8 丰永公路丰惠镇东门段综合治理工程设计(第二期款) 绍兴市上虞区交通开发有限公司 135****7597 丰永公路丰惠镇东门段综合治理工程中介服务为总金额为498600元,分付款,第一期款398880元,第二期74790元,后续待定。
9 绍兴市上虞区百红线崧厦城区段综合整治工程和绍兴市上虞区百五线金家岙至和尚桥段改建工程第一标段设计(第三期款) 绍兴市上虞区交通开发有限公司 135****7597 绍兴市上虞区百红线崧厦城区段综合整治工程和绍兴市上虞区百五线金家岙至和尚桥段改建工程第一标段,总中介服务价1429800元,分期付款,第一期714900元,第二期428940元,第三期214470元。
10 绍兴市上虞区百红线崧厦城区段综合整治工程和绍兴市上虞区百五线金家岙至和尚桥段改建工程第二标段(第一期款) 绍兴市上虞区交通开发有限公司 057******5563 绍兴市上虞区百红线崧厦城区段综合整治工程和绍兴市上虞区百五线金家岙至和尚桥段改建工程第二标段,总中介服务价1248000元,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初步设计审批结算中介服务费80%,计998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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