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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第二测绘院 当前位置:中介名录 >> 安全设计(爆破作业)
 
中介名称: 浙江省第二测绘院
上报单位: 国土局 ,建设局 ,上虞区规划局
经营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保俶北路83号 经营范围:
上虞区项目负责人: 周** 固定电话: 0571-88268540
业务主管姓名: 余** 固定电话: 0571-88081287
办公室主任姓名: 李** 固定电话: 0571-88089667
在职人员数:
简介:     浙江省第二测绘成立于1975年,是目前浙江省最大的专业从事地籍测量、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地形测量、行政界线测绘、GIS开发及应用、航测与遥感测绘、工程测量、房产测绘、国家基础地理信息库数据采集、“4D”产品生产开发、地理信息系统开发的专业生产单位之一。是国家测绘局首批公布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和浙江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浙江省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机构资质证书》持证单位,在浙江省测绘单位中首批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我院下设工程测量分院、地理信息分院、航测与遥感分院、航测工程分院、杭州航遥土地规划设计公司。在职职工编制210人,其中有各级技术人员120多人,具有内外业一体化数字测绘生产体系,拥有全套全数字遥感摄影测量系统、全野外数据采集和编辑测量系统、GPS全球定位系统、UItraScan5000遥感影像扫描仪、A0工程扫描仪、绘图仪、GPS、全站仪、测距仪及200多台、套计算机、工作站等先进仪器设备和地籍测绘专用软件及Microstation、GeoStar、Photo Mapper、Mapinfo等数字测量与地理信息系统软件,拥有覆盖全省范围的航摄遥感、卫星影像数据。
    我院具备进行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地籍测绘、地形测绘、国土调查测绘项目的数据采集、汇总分析、数据库建设的全套软硬件条件和相关技术,熟悉国土资源管理相关业务、技术,2003-2013年完成的地籍测绘、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数据库建设等项目均通过国土资源部、省、市国土资源部门验收,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省的相关标准。
    我院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能力,近年来独立开发了《基于MicroStation V8的全数字立体采编系统》、《基于FME的dgn数据转换》、《基于网络的元数据信息管理系统》等项目通过了省级鉴定,其中《基于MicroStation V8的全数字立体采编系统》项目,获得国家测绘局科技进步二等奖,参与了《网络化测绘生产信息管理系统》、《浙江省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标准体系研究》、《浙江省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数据生产技术体系》、《基于网络环境的数字地形图生产系统完善与数字质检系统开发》等科研项目。先后被授予“全国测绘系统先近集体”、“全国测绘质量表彰单位”、“浙江省测绘十佳单位”、“先进职工之家”、“科技咨询先进集体”、“国土资源系统‘十五’科技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我院在杭州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履行合同的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纳税,在历年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无任何违法记录。院内部有健全、有效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历年所有产品均通过各级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和业主的验收。有较强的专业生产技术队伍支持和本地化服务能力。
附件:

序号 专职人员姓名 身份证 技能名称 从业时间
1 周** 330411*****1410 高级工程师 1996-01-01
2 余** 330824*****5316 高级工程师 2002-01-01
3 张*** 422702*****1214 高级工程师 2001-01-01
4 何** 422801*****2018 工程师 2004-01-01
5 傅** 342921*****0317 工程师 2009-01-01

序号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 负责人电话 项目情况说明
1 浙江省、绍兴市确定普查内容的常态化监测、统计分析及年报编制(第二期款) 绍兴市规划局上虞区分局 057******8540 项目内容: (一)国情普查常态化监测 (二)地理国情统计分析及专报、公报、统计年鉴编制 (三)因工作需要,配置相关成果展示硬件设备 测绘工程总费用及支付日期和方式 1.本次项目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壹佰贰拾肆万伍仟元整(小写:1245000元) 2.分期付款。甲方在乙方进场作业之日起二十八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合同总价的5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验收整改问题合格之后起十日内,向甲方提交经甲方审定的项目竣工决算书和符合要求的合同约定的所有项目竣工资料,在甲方自收到竣工资料之日起二十八个工作日向乙方付合同总价的50%。
2 2018年上虞区1:2000航测成图更新测绘(三年)(二标段)(第三期款) 绍兴市规划局上虞区分局 057******8540 本次测绘工程为2017年上虞区基础测绘联动更新项目(三年),共分三个标段。标段二:①更新作业范围:上虞区中部,负责全域的增量更新工作,其他两个标段范围内的增量包由对应标段中标供应商根据技术要求提供;②同时负责本项目全部3个标段的技术管控工作,制定统一的技术设计,确定工期计划,其他两个标段均需按照本标段技术及进度要求开展工作;③其他各标段项目经费支付,均需通过本标段中标供应商确认后方可。④所有数据成果由标段二统一汇总整理,确保数据标准一致后提交甲方。 2、合同签订后乙方进场作业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30%合同款。 3、项目技术设计书经评审通过后一三标段样本生产经二标段中标供应商确认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20%合同款。 4、所有测绘成果经标段二中标供应商确认后并在2018年11月15日前统一向省质监站提交质检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30%合同款。 5、乙方应于2018年11月30日前提交项目成果资料,并经甲方组织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且完成验收整改合格之后起十日内,向甲方提交经审定的项目竣工决算书和符合要求的,甲方自收到日起的二十八日内项目竣工决算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余款。
3 2018年上虞区1:2000航测成图更新测绘(三年)(二标段)(第四期款) 绍兴市规划局上虞区分局 057******8540 本次测绘工程为2017年上虞区基础测绘联动更新项目(三年),共分三个标段。标段二:①更新作业范围:上虞区中部,负责全域的增量更新工作,其他两个标段范围内的增量包由对应标段中标供应商根据技术要求提供;②同时负责本项目全部3个标段的技术管控工作,制定统一的技术设计,确定工期计划,其他两个标段均需按照本标段技术及进度要求开展工作;③其他各标段项目经费支付,均需通过本标段中标供应商确认后方可。④所有数据成果由标段二统一汇总整理,确保数据标准一致后提交甲方。 2、合同签订后乙方进场作业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30%合同款。 3、项目技术设计书经评审通过后一三标段样本生产经二标段中标供应商确认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20%合同款。 4、所有测绘成果经标段二中标供应商确认后并在2018年11月15日前统一向省质监站提交质检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30%合同款。 5、乙方应于2018年11月30日前提交项目成果资料,并经甲方组织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且完成验收整改合格之后起十日内,向甲方提交经审定的项目竣工决算书和符合要求的,甲方自收到日起的二十八日内项目竣工决算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余款。
4 2018年上虞区基础测绘联动更新项目合同 (三年)(二标段)(第三期款) 绍兴市规划局上虞区分局 057******8540 本次测绘工程为2017年上虞区基础测绘联动更新项目(三年)的第二年度,共分三个标段。标段二:①更新作业范围:上虞区中部,负责全域的增量更新工作,其他两个标段范围内的增量包由对应标段中标供应商根据技术要求提供;②同时负责本项目全部3个标段的技术管控工作,制定统一的技术设计,确定工期计划,其他两个标段均需按照本标段技术及进度要求开展工作;③其他各标段项目经费支付,均需通过本标段中标供应商确认后方可。④所有数据成果由标段二统一汇总整理,确保数据标准一致后提交甲方。 2、合同签订后乙方进场作业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30%合同款。 3、项目技术设计书经评审通过后一三标段样本生产经二标段中标供应商确认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20%合同款。 4、所有测绘成果经标段二中标供应商确认后并在2018年11月15日前统一向省质监站提交质检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30%合同款。 5、乙方应于2018年11月30日前提交项目成果资料,并经甲方组织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且完成验收整改合格之后起十日内,向甲方提交经审定的项目竣工决算书和符合要求的,甲方自收到日起的二十八日内项目竣工决算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余款。
5 2018年上虞区基础测绘联动更新项目合同 (三年)(二标段)(第四期款) 绍兴市规划局上虞区分局 057******8540 本次测绘工程为2017年上虞区基础测绘联动更新项目(三年)的第二年度,共分三个标段。标段二:①更新作业范围:上虞区中部,负责全域的增量更新工作,其他两个标段范围内的增量包由对应标段中标供应商根据技术要求提供;②同时负责本项目全部3个标段的技术管控工作,制定统一的技术设计,确定工期计划,其他两个标段均需按照本标段技术及进度要求开展工作;③其他各标段项目经费支付,均需通过本标段中标供应商确认后方可。④所有数据成果由标段二统一汇总整理,确保数据标准一致后提交甲方。 2、合同签订后乙方进场作业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30%合同款。 3、项目技术设计书经评审通过后一三标段样本生产经二标段中标供应商确认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20%合同款。 4、所有测绘成果经标段二中标供应商确认后并在2018年11月15日前统一向省质监站提交质检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30%合同款。 5、乙方应于2018年11月30日前提交项目成果资料,并经甲方组织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且完成验收整改合格之后起十日内,向甲方提交经审定的项目竣工决算书和符合要求的,甲方自收到日起的二十八日内项目竣工决算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余款。
6 浙江省、绍兴市确定普查内容的常态化监测、统计分析及年报编制(第一期款) 绍兴市规划局上虞区分局 057******8540 项目内容: (一)国情普查常态化监测 (二)地理国情统计分析及专报、公报、统计年鉴编制 (三)因工作需要,配置相关成果展示硬件设备 测绘工程总费用及支付日期和方式 1.本次项目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壹佰贰拾肆万伍仟元整(小写:1245000元) 2.分期付款。甲方在乙方进场作业之日起二十八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合同总价的5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验收整改问题合格之后起十日内,向甲方提交经甲方审定的项目竣工决算书和符合要求的合同约定的所有项目竣工资料,在甲方自收到竣工资料之日起二十八个工作日向乙方付合同总价的50%。
7 2018年上虞区1:2000航测成图更新测绘(三年)(二标段)(第一期款) 绍兴市规划局上虞区分局 057******8540 本次测绘工程为2017年上虞区基础测绘联动更新项目(三年),共分三个标段。标段二:①更新作业范围:上虞区中部,负责全域的增量更新工作,其他两个标段范围内的增量包由对应标段中标供应商根据技术要求提供;②同时负责本项目全部3个标段的技术管控工作,制定统一的技术设计,确定工期计划,其他两个标段均需按照本标段技术及进度要求开展工作;③其他各标段项目经费支付,均需通过本标段中标供应商确认后方可。④所有数据成果由标段二统一汇总整理,确保数据标准一致后提交甲方。 2、合同签订后乙方进场作业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30%合同款。 3、项目技术设计书经评审通过后一三标段样本生产经二标段中标供应商确认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20%合同款。 4、所有测绘成果经标段二中标供应商确认后并在2018年11月15日前统一向省质监站提交质检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30%合同款。 5、乙方应于2018年11月30日前提交项目成果资料,并经甲方组织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且完成验收整改合格之后起十日内,向甲方提交经审定的项目竣工决算书和符合要求的,甲方自收到日起的二十八日内项目竣工决算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余款。
8 2018年上虞区1:2000航测成图更新测绘(三年)(二标段)(第二期款) 绍兴市规划局上虞区分局 057******8540 本次测绘工程为2017年上虞区基础测绘联动更新项目(三年),共分三个标段。标段二:①更新作业范围:上虞区中部,负责全域的增量更新工作,其他两个标段范围内的增量包由对应标段中标供应商根据技术要求提供;②同时负责本项目全部3个标段的技术管控工作,制定统一的技术设计,确定工期计划,其他两个标段均需按照本标段技术及进度要求开展工作;③其他各标段项目经费支付,均需通过本标段中标供应商确认后方可。④所有数据成果由标段二统一汇总整理,确保数据标准一致后提交甲方。 2、合同签订后乙方进场作业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30%合同款。 3、项目技术设计书经评审通过后一三标段样本生产经二标段中标供应商确认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20%合同款。 4、所有测绘成果经标段二中标供应商确认后并在2018年11月15日前统一向省质监站提交质检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30%合同款。 5、乙方应于2018年11月30日前提交项目成果资料,并经甲方组织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且完成验收整改合格之后起十日内,向甲方提交经审定的项目竣工决算书和符合要求的,甲方自收到日起的二十八日内项目竣工决算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余款。
9 2018年上虞区基础测绘联动更新项目合同 (三年)(二标段)(第一期款) 绍兴市规划局上虞区分局 057******8540 本次测绘工程为2017年上虞区基础测绘联动更新项目(三年)的第二年度,共分三个标段。标段二:①更新作业范围:上虞区中部,负责全域的增量更新工作,其他两个标段范围内的增量包由对应标段中标供应商根据技术要求提供;②同时负责本项目全部3个标段的技术管控工作,制定统一的技术设计,确定工期计划,其他两个标段均需按照本标段技术及进度要求开展工作;③其他各标段项目经费支付,均需通过本标段中标供应商确认后方可。④所有数据成果由标段二统一汇总整理,确保数据标准一致后提交甲方。 2、合同签订后乙方进场作业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30%合同款。 3、项目技术设计书经评审通过后一三标段样本生产经二标段中标供应商确认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20%合同款。 4、所有测绘成果经标段二中标供应商确认后并在2018年11月15日前统一向省质监站提交质检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30%合同款。 5、乙方应于2018年11月30日前提交项目成果资料,并经甲方组织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且完成验收整改合格之后起十日内,向甲方提交经审定的项目竣工决算书和符合要求的,甲方自收到日起的二十八日内项目竣工决算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余款。
10 2018年上虞区基础测绘联动更新项目合同 (三年)(二标段)(第二期款) 绍兴市规划局上虞区分局 057******8540 本次测绘工程为2017年上虞区基础测绘联动更新项目(三年)的第二年度,共分三个标段。标段二:①更新作业范围:上虞区中部,负责全域的增量更新工作,其他两个标段范围内的增量包由对应标段中标供应商根据技术要求提供;②同时负责本项目全部3个标段的技术管控工作,制定统一的技术设计,确定工期计划,其他两个标段均需按照本标段技术及进度要求开展工作;③其他各标段项目经费支付,均需通过本标段中标供应商确认后方可。④所有数据成果由标段二统一汇总整理,确保数据标准一致后提交甲方。 2、合同签订后乙方进场作业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30%合同款。 3、项目技术设计书经评审通过后一三标段样本生产经二标段中标供应商确认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20%合同款。 4、所有测绘成果经标段二中标供应商确认后并在2018年11月15日前统一向省质监站提交质检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30%合同款。 5、乙方应于2018年11月30日前提交项目成果资料,并经甲方组织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且完成验收整改合格之后起十日内,向甲方提交经审定的项目竣工决算书和符合要求的,甲方自收到日起的二十八日内项目竣工决算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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