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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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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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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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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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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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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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章镇镇建设村金鱼山山塘整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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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章振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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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3*6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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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条款,该工程设计费用为壹万陆仟陆佰伍拾伍元玖角贰分(¥:16655.92),工程项目服务费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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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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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丁宅乡湘芦水库系统治理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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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丁宅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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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3*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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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业主要求,基础资料和有关规范要求,进行项目区内水库治理提升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并经双方协商确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人民币:肆万捌仟元整(¥:48000),工程完工后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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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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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下管镇东里村东红山塘整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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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管兴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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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3*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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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业主要求,基础资料和有关规范要求,进行项目区内山塘整治工程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并经双方协商确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人民币:肆万柒仟元整(¥47000),工程完工后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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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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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河道河湖健康评价(2023)(第三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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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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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3*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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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河湖健康评价对象为:上虞区皂李湖、杭甬运河、虞甬运河、隐潭溪、浙东引水河、盖谢河。本项目的合同成交金额为:贰佰捌拾贰万元整(¥:2820000),采取的付款方式为:招投标结束签订合同后支付40%款项,专家评审验收后支付50%款项,专家意见整改完成后支付剩余10%款项,本次为第三期款,即¥:2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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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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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进排涝河谢塘段整治提升工程(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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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晋润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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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3*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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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主要包括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服务等。合同价为:肆拾伍万零捌佰元整(¥:450800),完成设计施工图成果后支付合同价70%,项目综合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30%余款。合同费用分两次支付,本次为第二期款,即¥135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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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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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虞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检查和检测(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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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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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3*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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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的服务费用为贰拾万元整(¥:200000),合同签订并具备实施条件后支付合同价的40%,通过区级验收支付至合同价的90%,并退还履约保证金,通过市级验收后支付至合同价的100%,本次为第一期款,即¥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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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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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虞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检查和检测(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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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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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3*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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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的服务费用为贰拾万元整(¥:200000),合同签订并具备实施条件后支付合同价的40%,通过区级验收支付至合同价的90%,并退还履约保证金,通过市级验收后支付至合同价的100%,本次为第二期款,即¥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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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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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虞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检查和检测(第三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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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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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3*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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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的服务费用为贰拾万元整(¥:200000),合同签订并具备实施条件后支付合同价的40%,通过区级验收支付至合同价的90%,并退还履约保证金,通过市级验收后支付至合同价的100%,本次为第三期款,即¥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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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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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塘镇“梅花”台风水毁修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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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谢塘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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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3*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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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业主要求,基础资料和有关规范要求,进行项目区内水毁修复的施工图设计。并经双方协商确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工程完工后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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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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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河道河湖健康评价(2023)(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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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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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3*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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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河湖健康评价对象为:上虞区皂李湖、杭甬运河、虞甬运河、隐潭溪、浙东引水河、盖谢河。本项目的成交金额为:贰佰捌拾贰万元整(¥:2820000),采取的付款方式为:招投标结束签订合同后支付40%款项,专家评审验收通过后支付50%款项,专家评审意见整改完成后再支付剩余10%款项。本次为第二期款,即¥:1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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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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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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