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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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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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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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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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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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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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交通领域防灾减灾能力综合提升工程(公路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县道部分))勘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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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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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2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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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公路的抗灾能力和实现“四好农村路”目标要求,完善我区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高品质农村交通运输的需要,本项目对上虞区境内共6条县道(X502百悬线、X507皂梁线、X516泾哨线、X523下钱线、X524陈黑线、X534井枫线)进行公路防灾减灾能力综合提升改造,总计29.356km。6条县道的公路等级包含了一级公路、三级公路和四级公路,路基断面宽度7~25m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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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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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滨海产业集聚区新东线(新二村—东二区)公路工程勘察设计(第五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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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杭州湾滨海新城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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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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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合同金额:31579197元,其中暂列金1503771元,合同净额30075426。 本项目支付条款:(1)合同签署后28天内支付10%;(2)初步设计文件提交批准后支付30%;(3)主体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批准后支付20%;(4)施工合同签订后支付10%;(5)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批准后累计支付至75%;(6)施工期间支付10%,按施工工期分半年度平均支付,累计支付至85%;(7)本项目工程颁发交工证书后支付10,累计支付至95%;(8)本项目竣工验收后全部结清;(9)如工程分期实施,(3)-(8)项根据分期实施占总投资的比例按设计费同比例进行支付。 在实施过程中分为三段实施,根据原合同约定,设计费实际划分应按发改委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建安费比例确定,根据初步设计建安费比例调整后,柯桥区段合同净额为7320547元;江滨区段合同净额为8153110元;上虞段合同净额为14601769元。 根据补充协议约定,上虞段实施方由浙江滨海新城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绍兴市上虞杭州湾滨海新城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目前,本项目已交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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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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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交通领域防灾减灾能力综合提升工程(公路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县道部分))(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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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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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2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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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总金额569277元,一共分2期支付,第一期已支付70%(金额为398493.9元),现申请第二期剩余30%设计费(金额为170783.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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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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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2023年县乡村道大中修保养工程(井枫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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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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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2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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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X534井枫线大中修范围为K0+000~K1+550,起点为井城头,终点为塘路,共计1.55km,经调查发现,现状路面出现不同程度龟裂、沉陷、坑槽等病害,且有一处路堤挡墙局部垮塌,影响行车舒适性及行车安全。受上虞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委托,拟对X534井枫线K0+000~K1+550路段进行大中修提升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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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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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南山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上虞区打通断头路建设工程:陈溪乡“太平山-雪花全过程谷”防火巡护道与农村公路共同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咨询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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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陈溪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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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9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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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为虞南山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上虞区打通断头路建设工程:陈溪乡“太平山-雪花全过程谷”防火巡护道与农村公路共同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咨询,设计咨询在详读施工图设计的基础上,本着科学、客观、公正和负责的态度,通过必要的现场踏勘和设计沟通,对施工图设计报告文件进行系统的审查后,提出明确的咨询意见和优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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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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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袍江马山至上虞曹娥(群贤路东延)公路三期建设工程补充协议(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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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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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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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路线西起越城区袍江群贤路东端,东至上虞区人民西路和南北中心大道交叉处,路线全长约13.5KM,后根据绍兴市政府安排及《绍政办发函【2017】2号》、绍兴市发改中心【2017】4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分为袍江段(一期)、高新区段(二期)、上虞段(二期、三期),三段实施,业主由原绍兴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袍江段:绍兴袍江工业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高新区段: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迪荡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虞段:绍兴市上虞区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8日签订了群贤路东延三期补充协议,因项目规模调整,协议约定第三期合同总金额增加4122200元,分三期支付,第一期支付主合同金额的95%即9123990元(已支付),第二期支付补充协议增加金额的95%,即3916090元,第三期支付剩余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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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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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袍江马山至上虞曹娥(群贤路东延)公路三期建设工程(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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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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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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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路线西起越城区袍江群贤路东端,东至上虞区人民西路和南北中心大道交叉处,路线全长约13.5KM,后根据绍兴市政府安排及《绍政办发函【2017】2号》、绍兴市发改中心【2017】4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分为袍江段(一期)、高新区段(二期)、上虞段(二期、三期),三段实施,业主由原绍兴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袍江段:绍兴袍江工业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高新区段: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迪荡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虞段:绍兴市上虞区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8日签订了群贤路东延三期补充协议,因项目规模调整,协议约定第三期合同总金额由9604200元,增加至13726300元,分三期支付,第一期支付主合同金额的95%即9123990元(已支付),第二期支付补充协议增加金额的95%,即3916090元,第三期支付剩余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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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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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线路提升工程勘 察设计(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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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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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2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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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总金额354020元,一共分2期支付,第一期占比70%(金额为247814元),第二期占比30%(金额为10620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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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滨海产业集聚区新东线(新二村—东二区)公路工程勘察设计(第四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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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杭州湾滨海新城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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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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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合同金额:31579197元,其中暂列金1503771元,合同净额30075426。
本项目支付条款:(1)合同签署后28天内支付10%;(2)初步设计文件提交批准后支付30%;(3)主体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批准后支付20%;(4)施工合同签订后支付10%;(5)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批准后累计支付至75%;(6)施工期间支付10%,按施工工期分半年度平均支付,累计支付至85%;(7)本项目工程颁发交工证书后支付10,累计支付至95%;(8)本项目竣工验收后全部结清;(9)如工程分期实施,(3)-(8)项根据分期实施占总投资的比例按设计费同比例进行支付。
在实施过程中分为三段实施,根据原合同约定,设计费实际划分应按发改委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建安费比例确定,根据初步设计建安费比例调整后,柯桥区段合同净额为7320547元;江滨区段合同净额为8153110元;上虞段合同净额为14601769元。
根据补充协议约定,上虞段实施方由浙江滨海新城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绍兴市上虞杭州湾滨海新城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目前,本项目处于施工配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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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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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大厍和通明船闸大修工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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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杭甬运河船闸运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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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5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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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咨询的内容、方式和要求:根据2022年《绍兴市上虞区塘角船闸、大库船闸、通明船闸安全检测与评估报告》,结合船闸竣工资料、船闸运营维护和管理资料、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建成以来的相关改造和维修内容、位移沉降检测等相关原型观测资料,提供大库、通明两座船闸的大修方案。
二、支付方式:乙方向甲方提供大修工程方案,经专家评审完善后,乙方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后30个日历天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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