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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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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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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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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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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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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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空大数据建设(大数据处理与监测试点)(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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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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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4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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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清洗入库、常规监测试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监测评价试点、高光谱监测系统。分两期。第一期,合同总额的40%,共59.36万元;第二期,合同总额的60%,共89.04万元。本次付款为第二期尾款共89.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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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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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数字上虞运维与应用推广开发(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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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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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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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分整合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中省级节点、县级节点数据资源的基础上,开展系统运维和应用推广工作,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现势性,服务的可用性,以促进地理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和部门之间的业务协同。甲方在 与乙方签订合同 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合同总价的 40 %,计人民币 39.2 万元(¥)整;乙方在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计人民币 2.94万元(¥);甲方在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竣工资料30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合同总价的 60 %,计人民币 58.8 万元(¥)整。质保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至一年期满后的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本次支付尾款5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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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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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空大数据建设(大数据处理与监测试点)(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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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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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4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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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清洗入库、常规监测试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监测评价试点、高光谱监测系统。分两期。第一期,合同总额的40%,共59.36万元;第二期,合同总额的60%,共89.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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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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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数字上虞运维与应用推广开发(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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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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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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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分整合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中省级节点、县级节点数据资源的基础上,开展系统运维和应用推广工作,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现势性,服务的可用性,以促进地理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和部门之间的业务协同。甲方在 与乙方签订合同 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合同总价的 40 %,计人民币 39.2 万元(¥)整;乙方在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计人民币 2.94万元(¥);甲方在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竣工资料30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合同总价的 60 %,计人民币 58.8 万元(¥)整。质保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至一年期满后的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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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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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数字上虞运维与应用推广开发Ⅰ(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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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规划局上虞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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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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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分整合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中省级节点、县级节点数据资源的基础上,开展系统运维和应用推广工作,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现势性,服务的可用性,以促进地理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和部门之间的业务协同。甲方在 与乙方签订合同 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合同总价的 40 %,计人民币35.6万元(¥)整;乙方在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计人民币26700元(¥);甲方在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竣工资料 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合同总价的 60 %,计人民币53.4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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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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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排水管理有限公司数字地理化信息系统(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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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排水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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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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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甲方管理需要委托乙方建设绍兴市上虞区排水管理有限公司数字地理化信息系统,实现甲方数字化地理信息系统的各项功能。现合同已经完成并通过验收且满足质保期条款,需支付最后两笔款项,合计为合同金额30%(验收后支付到90%即合同金额的20%,质保期后支付10%),小计1321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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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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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排水管理有限公司数字地理化信息系统(第一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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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排水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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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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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甲方管理需要委托乙方建设绍兴市上虞区排水管理有限公司数字地理化信息系统,实现甲方数字化地理信息系统的各项功能。根据合同及决算情况,现支付第一期款项88110元、第二期款项220275元,合计3083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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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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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上虞运维与应用推广开发Ⅰ(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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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规划局上虞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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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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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分整合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中省级节点、县级节点数据资源的基础上,开展系统运维和应用推广工作,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现势性,服务的可用性,以促进地理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和部门之间的业务协同。甲方在 与乙方签订合同 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合同总价的 40 %,计人民币35.6万元(¥)整;乙方在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计人民币26700元(¥);甲方在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竣工资料 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合同总价的 60 %,计人民币53.4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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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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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上虞运维与应用推广开发I(二三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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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规划局上虞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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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9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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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整合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中省级节点、县级节点数据资源的基础上,开展系统运维和应用推广工作,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现势性,服务的可用性,以促进地理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和部门之间的业务协同。 1、甲方在 与乙方签订合同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合同总价990000元的30 %,计人民币29.7万元(¥)整; 2、在收到软硬件相关设备并通过验收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向乙方付合同总价的 30 %,计人民币29.7万元(¥)整; 3、甲方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竣工资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合同总价的40%,计人民币39.6 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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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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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上虞运维与应用推广开发I(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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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规划局上虞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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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9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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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整合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中省级节点、县级节点数据资源的基础上,开展系统运维和应用推广工作,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现势性,服务的可用性,以促进地理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和部门之间的业务协同。
1、甲方在 与乙方签订合同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合同总价990000元的30 %,计人民币29.7万元(¥)整;
2、在收到软硬件相关设备并通过验收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向乙方付合同总价的 30 %,计人民币29.7万元(¥)整;
3、甲方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竣工资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合同总价的40%,计人民币39.6 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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