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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巅峰智业旅游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中介名录 >> 工程招标代理
 
中介名称: 北京巅峰智业旅游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上报单位: 绍兴市上虞区风景旅游局
经营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三元桥左家庄1号国门大厦 经营范围:
上虞区项目负责人: 盛** 固定电话: 010-57310180
业务主管姓名: 陈** 固定电话: 021-56778850
办公室主任姓名: 周* 固定电话: 021-56778850
在职人员数:
简介:     目前,公司已成为“中国旅游知名品牌”、“中国优秀旅游规划设计机构”、“中国旅游地产领军企业”、以及“最值得信赖的旅游智力顾问”,与国家旅游局、30多个省、市、自治区旅游局及1000多个合作伙伴保持良好关系,已获得近百项国际、国内竞标第一名,业务涉及旅游综合体、主题公园、城市公园、山地峡谷、湖泊湿地、河流沟谷、森林草原、古城古镇古街、农业休闲及乡村旅游、旅游地产等,累计完成包括观光、休闲、度假、温泉、遗址、乡村、滨海、宗教、沙漠、露营及自驾车、红色、冰雪、文化、农业、工业等主题在内的1500多项高品质设计成果,并成功托管运营国家5A级、4A级、3A级景区二十多家。
    近年来,巅峰智业与美国、西班牙、荷兰、法国、英国等国际知名旅游咨询企业达成合作联盟,发展多层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汇集中国特色与国际视 野,打造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以及集团化的竞争优势,为中国旅游投智!
    北京巅峰智业旅游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2001年,总部设在北京,上海、成都、广州、西安、南昌、贵州等地均设有分公司,旗下辖有北京达沃斯巅峰旅游投资管理公司、北京巅峰美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国智创想旅游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专业服务公司。巅峰智业集旅游策划、旅游规划、旅游地产、景观设计、建筑设计、景区管理、智慧旅游、城市与旅游目的地整合营销、区域土地开发咨询与设计等于一体,是目前中国规模最大、美誉度最高的旅游全产业链创意服务商,也是国内最早专业从事旅游规划设计业务的企业之一。
    公司秉承“全链条服务模式、立体化服务平台、一站式服务体系”工作理念,为客户(政府、开发企业、投资商)提供高价值综合解决方案全程运作服务。目前,公司拥有全国旅游规划甲级资质、城市规划编制乙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乙级资质、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目前,公司已成为“中国旅游知名品牌”、“中国优秀旅游规划设计机构”、“中国旅游地产领军企业”、以及“最值得信赖的旅游智力顾问”,与国家旅游局、30多个省、市、自治区旅游局及1000多个合作伙伴保持良好关系,已获得近百项国际、国内竞标第一名,业务涉及旅游综合体、主题公园、城市公园、山地峡谷、湖泊湿地、河流沟谷、森林草原、古城古镇古街、农业休闲及乡村旅游、旅游地产等,累计完成包括观光、休闲、度假、温泉、遗址、乡村、滨海、宗教、沙漠、露营及自驾车、红色、冰雪、文化、农业、工业等主题在内的1500多项高品质设计成果,并成功托管运营国家5A级、4A级、3A级景区二十多家。
    近年来,巅峰智业与美国、西班牙、荷兰、法国、英国等国际知名旅游咨询企业达成合作联盟,发展多层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汇集中国特色与国际视野,打造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以及集团化的竞争优势,为中国旅游投智!
附件:

序号 专职人员姓名 身份证 技能名称 从业时间
1 陈** 321002*****1215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1989-01-01
2 蒋** 310108*****0530 高级策划师 2002-01-01
3 李** 320705*****3532 注册规划师 1994-01-01
4 葛* 340824*****6821 中级策划师 2008-01-01
5 张** 37043198608101856 中级规划师 2011-01-01
6 陈** 370784*****7018 高级景观规划师 2007-01-01

序号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 负责人电话 项目情况说明
1 上虞区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及红色旅游专题策划(第一期款) 绍兴市上虞区风景旅游管理局 159****2290 1.1 编制上虞区全域旅游规划:从上虞的实际情况出发,充分考虑国际国内旅游市场态势,从全产业融合孵化、吸引物体系重构(景区提升、美丽乡村、新型城镇等基础上的旅游吸引物重组和目的地构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交通、停车场、集散中心、厕所、标识系统等)、全民营销模式创新、机制体制改革、投资模式搭建等方面进行前瞻性、系统性规划,寻找适合上虞的全域旅游开发模型和全域旅游运营服务体系,促进上虞旅游提档升级。 1.2 对红色旅游专题进行深度策划:系统地设计品牌名称、宣传口号、形象标识、产品结构,项目布局等,提出切实可行的经营管理,招商引资,市场营销,教育培训等保障措施。 总策划费500000元,分四期结算,第一期50000元,第二期200000元,第三期150000元,第四期100000元。
2 上虞区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及红色旅游专题策划(第二期款) 绍兴市上虞区风景旅游管理局 159****2290 1.1 编制上虞区全域旅游规划:从上虞的实际情况出发,充分考虑国际国内旅游市场态势,从全产业融合孵化、吸引物体系重构(景区提升、美丽乡村、新型城镇等基础上的旅游吸引物重组和目的地构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交通、停车场、集散中心、厕所、标识系统等)、全民营销模式创新、机制体制改革、投资模式搭建等方面进行前瞻性、系统性规划,寻找适合上虞的全域旅游开发模型和全域旅游运营服务体系,促进上虞旅游提档升级。 1.2 对红色旅游专题进行深度策划:系统地设计品牌名称、宣传口号、形象标识、产品结构,项目布局等,提出切实可行的经营管理,招商引资,市场营销,教育培训等保障措施。 总策划费500000元,分四期结算,第一期50000元,第二期200000元,第三期150000元,第四期100000元。
3 上虞区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及红色旅游专题策划(第三期款) 绍兴市上虞区风景旅游管理局 159****2290 1.1 编制上虞区全域旅游规划:从上虞的实际情况出发,充分考虑国际国内旅游市场态势,从全产业融合孵化、吸引物体系重构(景区提升、美丽乡村、新型城镇等基础上的旅游吸引物重组和目的地构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交通、停车场、集散中心、厕所、标识系统等)、全民营销模式创新、机制体制改革、投资模式搭建等方面进行前瞻性、系统性规划,寻找适合上虞的全域旅游开发模型和全域旅游运营服务体系,促进上虞旅游提档升级。 1.2 对红色旅游专题进行深度策划:系统地设计品牌名称、宣传口号、形象标识、产品结构,项目布局等,提出切实可行的经营管理,招商引资,市场营销,教育培训等保障措施。 总策划费500000元,分四期结算,第一期50000元,第二期200000元,第三期150000元,第四期100000元。
4 上虞区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及红色旅游专题策划(第四期款) 绍兴市上虞区风景旅游管理局 159****2290 1.1 编制上虞区全域旅游规划:从上虞的实际情况出发,充分考虑国际国内旅游市场态势,从全产业融合孵化、吸引物体系重构(景区提升、美丽乡村、新型城镇等基础上的旅游吸引物重组和目的地构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交通、停车场、集散中心、厕所、标识系统等)、全民营销模式创新、机制体制改革、投资模式搭建等方面进行前瞻性、系统性规划,寻找适合上虞的全域旅游开发模型和全域旅游运营服务体系,促进上虞旅游提档升级。 1.2 对红色旅游专题进行深度策划:系统地设计品牌名称、宣传口号、形象标识、产品结构,项目布局等,提出切实可行的经营管理,招商引资,市场营销,教育培训等保障措施。 总策划费500000元,分四期结算,第一期50000元,第二期200000元,第三期150000元,第四期100000元。
5 上虞区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及红色旅游专题策划作废 绍兴市上虞区风景旅游管理局 159****2290 1.1 编制上虞区全域旅游规划:从上虞的实际情况出发,充分考虑国际国内旅游市场态势,从全产业融合孵化、吸引物体系重构(景区提升、美丽乡村、新型城镇等基础上的旅游吸引物重组和目的地构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交通、停车场、集散中心、厕所、标识系统等)、全民营销模式创新、机制体制改革、投资模式搭建等方面进行前瞻性、系统性规划,寻找适合上虞的全域旅游开发模型和全域旅游运营服务体系,促进上虞旅游提档升级。 1.2 对红色旅游专题进行深度策划:系统地设计品牌名称、宣传口号、形象标识、产品结构,项目布局等,提出切实可行的经营管理,招商引资,市场营销,教育培训等保障措施。
6 绍兴市上虞区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暨上虞区文化旅游专题策划(第四期款) 绍兴市上虞区风景旅游管理局 021*****0681 评估上虞旅游产业发展潜力,研究发展方向、目标定位及产业体系等,确定上虞区旅游产业的开发和上虞区重点旅游项目的引进开发以及文化旅游发展。项目分4期付款:1、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付354000;2、完成《绍兴市上虞区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暨上虞区文化旅游专题策划》第二阶段工作,并通过初稿汇报会后1个月内,付354000,;3、完成《绍兴市上虞区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暨上虞区文化旅游专题策划》第三、第四阶段工作,并通过论证/评审会后1个月内,付236000;4、完成《绍兴市上虞区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暨上虞区文化旅游专题策划》第五阶段工作,提交全部成果后1个月内,付236000. 甲方组织的评标会议、座谈会议、意见征询、规划评审等会议经费,专家的咨询费、食宿费、交通费,以及相关应交纳的税款等其他费用由乙方先行支付,待项目结束后统一与甲方结算。此部分费用不包含在合同价款(¥1,180,000.00)内,最高不超过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
7 绍兴市上虞区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暨上虞区文化旅游专题策划(第三期款) 绍兴市上虞区风景旅游管理局 021*****8850 评估上虞旅游产业发展潜力,研究发展方向、目标定位及产业体系等,确定上虞区旅游产业的开发和上虞区重点旅游项目的引进开发以及文化旅游发展。项目分4期付款:1、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付354000;2、完成《绍兴市上虞区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暨上虞区文化旅游专题策划》第二阶段工作,并通过初稿汇报会后1个月内,付354000,;3、完成《绍兴市上虞区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暨上虞区文化旅游专题策划》第三、第四阶段工作,并通过论证/评审会后1个月内,付236000;4、完成《绍兴市上虞区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暨上虞区文化旅游专题策划》第五阶段工作,提交全部成果后1个月内,付236000. 甲方组织的评标会议、座谈会议、意见征询、规划评审等会议经费,专家的咨询费、食宿费、交通费,以及相关应交纳的税款等其他费用由乙方先行支付,待项目结束后统一与甲方结算。此部分费用不包含在合同价款(¥1,180,000.00)内,最高不超过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
8 绍兴市上虞区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暨上虞区文化旅游专题策划(第二期款) 绍兴市上虞区风景旅游管理局 021*****0537 评估上虞旅游产业发展潜力,研究发展方向、目标定位及产业体系等,确定上虞区旅游产业的开发和上虞区重点旅游项目的引进开发以及文化旅游发展。项目分4期付款:1、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付354000;2、完成《绍兴市上虞区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暨上虞区文化旅游专题策划》第二阶段工作,并通过初稿汇报会后1个月内,付354000,;3、完成《绍兴市上虞区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暨上虞区文化旅游专题策划》第三、第四阶段工作,并通过论证/评审会后1个月内,付236000;4、完成《绍兴市上虞区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暨上虞区文化旅游专题策划》第五阶段工作,提交全部成果后1个月内,付236000. 甲方组织的评标会议、座谈会议、意见征询、规划评审等会议经费,专家的咨询费、食宿费、交通费,以及相关应交纳的税款等其他费用由乙方先行支付,待项目结束后统一与甲方结算。此部分费用不包含在合同价款(¥1,180,000.00)内,最高不超过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
9 绍兴市上虞区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暨上虞区文化旅游专题策划(第一期款) 绍兴市上虞区风景旅游管理局 021*****0537 评估上虞旅游产业发展潜力,研究发展方向、目标定位及产业体系等,确定上虞区旅游产业的开发和上虞区重点旅游项目的引进开发以及文化旅游发展。项目分4期付款:1、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付354000;2、完成《绍兴市上虞区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暨上虞区文化旅游专题策划》第二阶段工作,并通过初稿汇报会后1个月内,付354000,;3、完成《绍兴市上虞区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暨上虞区文化旅游专题策划》第三、第四阶段工作,并通过论证/评审会后1个月内,付236000;4、完成《绍兴市上虞区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暨上虞区文化旅游专题策划》第五阶段工作,提交全部成果后1个月内,付236000. 甲方组织的评标会议、座谈会议、意见征询、规划评审等会议经费,专家的咨询费、食宿费、交通费,以及相关应交纳的税款等其他费用由乙方先行支付,待项目结束后统一与甲方结算。此部分费用不包含在合同价款(¥1,180,000.00)内,最高不超过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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