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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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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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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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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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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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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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越镇新宅村河道整治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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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越镇新宅村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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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9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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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鉴定生效后,施工图纸完成后一星期内支付设计费总额的100%,计叁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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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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驿亭镇五夫新掘河等河道整治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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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驿亭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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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9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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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鉴定生效后,施工图纸完成后一星期内支付设计费总额的85%,计叁万伍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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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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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天打石水库安全技术认定(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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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长塘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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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9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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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双方协商确定,总服务费231000元,本合同鉴定生效后,鉴定报告通过专家评审一星期内,支付咨询费总额的80%,计18.4万元整;余款在委托方获水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报告后一个星期内,一次性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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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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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靠溪岙水库安全技术认定(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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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长塘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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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9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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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双方协商确定,本合同鉴定生效后,鉴定报告通过专家评审一星期内,支付咨询费总额的80%,计19.6万元整;余款在委托方获水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报告后一星期内,一次性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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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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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甘大水库安全技术认定(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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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章镇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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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9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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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双方协商确定,总服务费245000元,本合同鉴定生效后,鉴定报告通过专家评审一星期内,支付咨询费总额的80%,计19.6万元整;余款在委托方获水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报告后一个星期内,一次性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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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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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白水水库安全技术认定(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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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章镇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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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9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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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双方协商确定,总服务费238000元,本合同鉴定生效后,鉴定报告通过专家评审一星期内,支付咨询费总额的80%,计19.00万元整;余款在委托方获水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报告后一个星期内,一次性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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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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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钱村水库安全技术认定(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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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章镇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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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9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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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双方协商确定,总服务费245000元,本合同鉴定生效后,鉴定报告通过专家评审一星期内,支付咨询费总额的80%,计19.6万元整;余款在委托方获水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报告后一个星期内,一次性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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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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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山塘水库遥测系统工程设计(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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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山塘水库遥测系统工程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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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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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山塘水库遥测系统工程分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经双方协商确定二阶段设计费为28万元,乙方完成初步设计并通过批复后30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20万元,提交施工图后30天内付清余款。现结第二期款8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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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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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甘山岭水库安全技术认定(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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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汤浦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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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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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咨询总费用为238000元,合同鉴定生效后,鉴定报告通过专家评审一星期内,支付咨询费总额的80%,计190000元,余款48000元在委托主获水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报告后一个星期内,一次性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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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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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永和镇两单江河道整治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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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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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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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鉴定生效后,施工图纸完成后一星期内支付设计费总额的100%,计贰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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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5 页
共
28 页
279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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