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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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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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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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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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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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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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基础测绘联动更新项目(三年)(一标段2019年任务)(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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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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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8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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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三年项目,合同一年一签,本合同为第三年度合同; 2、合同签订乙方进场作业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30%合同款; 3、项目技术设计书经评审通过后,一、三标段样本生产经二标段中标供应商确认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20%合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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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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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1:2000航测成图更新测绘(三年)(一标段2019年任务)(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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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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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8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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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三年项目,合同一年一签,本合同为第三年度合同; 2、合同签订乙方进场作业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30%合同款; 3、项目技术设计书经评审通过后,一、三标段样本生产经二标段中标供应商确认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20%合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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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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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1:2000航测成图更新测绘(三年)(一标段)(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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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规划局上虞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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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8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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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提交甲方组织验收后支付余款307200元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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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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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基础测绘联动更新项目(三年)(一标段2018年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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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规划局上虞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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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8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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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的合同款806400元,本期为第二期款,经甲方组织验收通过支付403200元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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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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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1:2000航测成图更新测绘(三年)(一标段2018年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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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规划局上虞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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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8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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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三年项目,合同一年一签,本合同为第二年度合同;
2、合同签订乙方进场作业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30%合同款;
3、项目技术设计书经评审通过后,一、三标段样本生产经二标段中标供应商确认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20%合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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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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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基础测绘联动更新项目(三年)(一标段2018年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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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规划局上虞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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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8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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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三年项目,合同一年一签,本合同为第二年度合同;
2、合同签订乙方进场作业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30%合同款;
3、项目技术设计书经评审通过后,一、三标段样本生产经二标段中标供应商确认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20%合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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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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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基础测绘联动更新项目(三年)(一标段)(四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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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规划局上虞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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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7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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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签订后乙方进场作业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30%合同款。2、项目技术设计书经评审通过后一三标段样本生产经二标段中标供应商确认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20%合同款。3、所有测绘成果经标段二中标供应商确认后并在2017年11月15日前统一向省质监站提交质检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30%合同款。4、乙方应于2017年11月30日前提交项目成果资料,并经甲方组织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且完成验收整改合格之后起十日内,向甲方提交经审定的项目竣工决算书和符合要求的,甲方自收到日起的二十八日内项目竣工决算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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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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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1比2000航测成图更新测绘(三年)(一标段)(第四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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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规划局上虞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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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7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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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签订后乙方进场作业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30%合同款。2、项目技术设计书经评审通过后一三标段样本生产经二标段中标供应商确认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20%合同款。3、所有测绘成果经标段二中标供应商确认后并在2017年11月15日前统一向省质监站提交质检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30%合同款。4、乙方应于2017年11月30日前提交项目成果资料,并经甲方组织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且完成验收整改合格之后起十日内,向甲方提交经审定的项目竣工决算书和符合要求的,甲方自收到日起的二十八日内项目竣工决算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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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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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 1比2000航测成图更新测绘(三期)(一标段)(第三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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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规划局上虞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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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7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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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签订后乙方进场作业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30%合同款。2、项目技术设计书经评审通过后一三标段样本生产经二标段中标供应商确认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20%合同款。3、所有测绘成果经标段二中标供应商确认后并在2017年11月15日前统一向省质监站提交质检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30%合同款。4、乙方应于2017年11月30日前提交项目成果资料,并经甲方组织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且完成验收整改合格之后起十日内,向甲方提交经审定的项目竣工决算书和符合要求的,甲方自收到日起的二十八日内项目竣工决算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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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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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基础测绘联动更新项目(三年)(一标段)(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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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规划局上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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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7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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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签订后乙方进场作业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30%合同款。2、项目技术设计书经评审通过后一三标段样本生产经二标段中标供应商确认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20%合同款。3、所有测绘成果经标段二中标供应商确认后并在2017年11月15日前统一向省质监站提交质检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30%合同款。4、乙方应于2017年11月30日前提交项目成果资料,并经甲方组织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且完成验收整改合格之后起十日内,向甲方提交经审定的项目竣工决算书和符合要求的,甲方自收到日起的二十八日内项目竣工决算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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