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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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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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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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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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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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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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崧厦镇2015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设计项目2标段(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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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崧厦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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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2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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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中标基数为119元/户,总3326户,按设计进度付款,提交初步设计后付30%,提交全部施工图设计及技术交底后付20%,施工完成总工程量一半时付30%,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付清,奖罚金额在最后一期设计费用支付时结清。奖罚机制:按时完成奖10元每户,服务质量未符合的减10元每户,造价控制在8800元内奖10元每户,在8800元外罚8800元每户,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在8%以下奖10元每户,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在8%以上罚10元每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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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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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崧厦镇2015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设计项目2标段(新增舜源村、任谢村)设计(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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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崧厦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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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2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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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中标基数为119元/户,总3326户,按设计进度付款,提交初步设计后付30%,提交全部施工图设计及技术交底后付20%,施工完成总工程量一半时付30%,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付清,奖罚金额在最后一期设计费用支付时结清。奖罚机制:按时完成奖10元每户,服务质量未符合的减10元每户,造价控制在8800元内奖10元每户,在8800元外罚8800元每户,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在8%以下奖10元每户,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在8%以上罚10元每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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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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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崧厦镇2015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设计项目2标段(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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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崧厦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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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2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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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中标基数为119元/户,总3326户,按设计进度付款,提交初步设计后付30%,提交全部施工图设计及技术交底后付20%,施工完成总工程量一半时付30%,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付清,奖罚金额在最后一期设计费用支付时结清。奖罚机制:按时完成奖10元每户,服务质量未符合的减10元每户,造价控制在8800元内奖10元每户,在8800元外罚8800元每户,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在8%以下奖10元每户,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在8%以上罚10元每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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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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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永和镇(青峰村、安家渡村、新岙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设计(第一、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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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永和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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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2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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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费以148.80元/户为基数,合计2713户,付费按设计进度付:合同签订后7日内付20%,提交初步设计并审批通过后10日内付30%,全部提交施工图设计及设计交底后10日内付40%,余款10%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付清。户数按实际入户调查为准,奖罚金额在最后一期设计费用支付时结清。奖罚办法:1、按期提交奖10元/户;2、服务态度未符合要求减10元/户;3、造价控制在9000元以下奖励10元/户,在9000元以上减10元每户;4、设计变更在8%以下奖励10元/户,在8%以上减10元/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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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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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长塘镇(何家溇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设计(第一、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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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长塘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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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2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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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计费用是159元/户,目前暂按552户作为计算数量(此数量中不包含公厕、工厂生活污水等),具体结算户数按实际设计户数为准。付费方式:初步设计提交后7日内付60%,施工图提交后7日内付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余款20%结清。集镇居户和外来居户的污水纳入设计内容时,增加的费用按上述付费时间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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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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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汤浦镇5个村(鹤湖、舜岸、霞里、霞越、汤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设计(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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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汤浦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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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2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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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中标基础价格是475135.80元,付费方式按设计进度来付款,合同签订后7天内付款总设计费在20%,提交初步设计后付设计费在30%,施工图提交设计交底后付40%,最后工程验收合格后付款10%。奖罚金额在最后一期设计费用支付时结清。奖罚机制:按时完成奖10元每户,服务质量未符合的减10元每户,造价控制在9000元内奖10元每户,在9000元外罚8800元每户,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在8%以下奖10元每户,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在8%以上罚10元每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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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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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崧厦镇2015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设计项目2标段(新增舜源村、任谢村)设计(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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崧厦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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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2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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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中标基数为119元/户,总3326户,按设计进度付款,提交初步设计后付30%,提交全部施工图设计及技术交底后付20%,施工完成总工程量一半时付30%,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付清,奖罚金额在最后一期设计费用支付时结清。奖罚机制:按时完成奖10元每户,服务质量未符合的减10元每户,造价控制在8800元内奖10元每户,在8800元外罚8800元每户,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在8%以下奖10元每户,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在8%以上罚10元每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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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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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汤浦镇5个村(鹤湖、舜岸、霞里、霞越、汤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设计(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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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汤浦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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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2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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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中标价格是475135.80元,付费方式按设计进度来付款,合同签订后7天内付款总设计费在20%,提交初步设计后付设计费在30%,施工图提交设计交底后付40%,最后工程验收合格后付款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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