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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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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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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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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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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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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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腾飞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拟贷款所涉上虞区百官街道绿城桂花园南屏苑房地产价值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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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腾飞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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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6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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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评估目的是为华夏银行宁波分行确定浙江腾飞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拟抵押的位于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绿城桂花园南屏苑3幢3单元1602室房地产市场价值提供专业参考意见。委托评估对象为位于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绿城桂花园南屏苑3幢3单元1602室的房地产。总建筑面积为145.54平方米。已经取得了绍兴市上虞区房权证百官街道字第00308423号《房屋所有权证》;绍兴市上虞区国用(2014)第06717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建成于2006年,房屋质量完好,内部有装修,水、电、卫生设施齐全,通风采光条件及结构合理性较好。房产证建筑面积为145.54平方米,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11.98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地号为330604012013GB00005,终止日期为2072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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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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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拟确定抵押房地产价值所涉上虞市梁湖镇城南水乡、上虞市梁湖镇城南水乡15幢902室、上虞市曹娥街道百花庄园21幢房地产价值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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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虞市山河置业有限公司、王凯、范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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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6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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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委托评估对象为
1.上虞市梁湖镇城南水乡小区商品房住宅13间及阁楼5间,建筑面积合计为2105.9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63.74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75年1月27日止。
2.上虞市梁湖镇城南水乡小区城南水乡15幢902室商品房住宅及阁楼,建筑面积合计为212.6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6.25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75年1月27日止。
3.上虞市曹娥街道百花庄园21幢的别墅,建筑面积合计为283.6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72.1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72年12月8日止。
本次评估目的: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确定拟抵押房地产价值提供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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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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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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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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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6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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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范围是位于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的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20015平方米,地类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容积率小于等于2.0。评估目的是确定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的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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