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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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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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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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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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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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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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丰惠镇丰南村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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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丰惠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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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5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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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绍兴市北部平原城乡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及重大工程项目的石料需求,按照十三五浙江省矿产资源规划、绍兴市矿产资源规划布局要求,在绍兴平原南缘设置石料开发基地,以提高重点项目石料供应保障能力。根据绍兴市上虞区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拟设“绍兴市上虞区丰惠镇丰南村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采矿权,拟设矿区为开采建筑用石料的露天矿山,初定生产规模600万吨/年,拟定开采期为10年。该建设项目目前处于前期论证与报批阶段,前期工作由上虞区丰惠镇人民政府负责。
为确保矿山今后开采的安全,同时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上虞区丰惠镇人民政府委托我公司对该拟建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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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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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驿亭镇白马湖村 虎岙废弃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预评价(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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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舜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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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5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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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浙江金舜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工作。目前,该治理项目已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政策处理等问题,为减轻政策处理困难问题,推进项目实施,2019年6月,驿亭镇人民政府委托浙江有色空间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对《绍兴市上虞区驿亭镇白马湖村虎岙废弃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设计虎岙废弃矿山设计》(简称原设计)进行对调整,《绍兴市上虞区驿亭镇白马湖村虎岙废弃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调整设计》(简称调整设计)。
为确保安全,浙江金舜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该工程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根据“调整设计”进行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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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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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驿亭镇白马湖村虎岙废弃矿山 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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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舜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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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2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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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驿亭镇白马湖村虎岙废弃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位于上虞区驿亭镇白马湖村虎岙。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决定对该废弃矿山实施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根据《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关于交通集团实施废弃矿山治理有关事宜”的专题会议纪要》,废弃矿山综合治理工程由交通集团下属国有企业“浙江金舜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浙江金舜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绍兴市上虞区驿亭镇白马湖村虎岙废弃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双方于2018年12月20日签订评价协议,合同总金额为43000元,规定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后,并经报备一周内付清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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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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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蒿东村东山废弃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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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舜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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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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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蒿东村东山废弃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位于曹娥街道南西方向蒿尖山的西坡,西侧距G104国道约300m,与G15W常台高速公路相距约800m。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决定对该废弃矿山实施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根据《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关于交通集团实施废弃矿山治理有关事宜”的专题会议纪要》,废弃矿山综合治理工程由交通集团下属国有企业“浙江金舜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浙江金舜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蒿东村东山废弃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双方于2018年12月20日签订评价协议,合同总金额为46000元,规定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后,并经报备一周内付清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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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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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驿亭镇白马湖村虎岙废弃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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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舜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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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5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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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决定对该废弃矿山实施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根据《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关于交通集团实施废弃矿山治理有关事宜”的专题会议纪要》,废弃矿山综合治理工程由交通集团下属国有企业“浙江金舜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治理工程不设采矿权,作为内资基本建设项目备案。为确保本治理工程施工的安全,浙江金舜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工作。
项目合同总金额4.9万元,报告评审通过后一周内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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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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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梁湖街道马岙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输水隧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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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粱湖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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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5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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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岙水库是一座结合防洪、灌溉及水面养殖的小(1)型水库,2012年4月,在上虞区水利局的组织下,对马岙水库进行了安全鉴定,鉴定认定马岙水库大坝属于三类坝,大坝已不能按原设计要求安全运行,应立即进行除险加固。2017年 7月25日,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同意对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其中输水隧道为除险加固工程项目之一,为确保施工安全,除险加固工程组织实施单位绍兴市上虞区粱湖街道办事处委托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隧洞施工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合同总金额五万元,提交报告后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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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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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蒿东村东山废弃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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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舜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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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5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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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废弃矿山(下称东山矿)位于曹娥街道南西方向蒿尖山的西坡,矿山于2000年前后关停,历经多年开采,形成了高陡边坡,裂隙发育,岩体破碎,曾多次发生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开采后的矿山宕底高低不平,利用率低;山体植被破坏严重,裸露边坡紧邻G104国道和G15W常台高速公路,严重影响公路沿线的视觉景观。根据《浙江省深化“四边三化”行动方案(2015~2020年)》(浙委办发[2014]67号)、浙江省深化“四边三化”行动2015年工作要点》(浙生态办函[2015]3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扎实推进全省“两路两侧”、“四边三化”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99号)和《绍兴市上虞区“十三五”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计划》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本矿山被列入了2018年上虞区“十三五”期间重点治理矿山。治理削坡和宕底整理土石方量约230万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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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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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虞东河湖综合整治工程隧洞工程(含皂李湖~白马湖输水隧洞与寒天岗引水隧洞交叉段)安全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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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舜惠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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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9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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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本整治工程的隧洞工程,尤其是皂李湖~白马湖输水隧洞与寒天岗引水隧洞交叉段施工安全,建设单位(绍兴市上虞区旅游度假区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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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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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原水管道复线工程(隧洞部分)安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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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供水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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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5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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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本工程隧洞采掘施工的安全进行安全预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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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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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虞东河湖综合整治工程隧洞工程安全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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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舜惠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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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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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从根本上治理虞东片洪涝灾害及水环境,造福域内人民群众,保障社会可持续发展,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决定兴建绍兴市上虞区虞东河湖综合整治工程。
为确保本整治工程的隧洞工程施工安全,特委托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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