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今天是:
天气预报:
搜索:
>> 设计(458)
>> 施工图审查(13)
>> 监理(805)
>> 工程勘察(54)
>> 工程咨询(124)
>> 造价咨询(95)
>> 招标代理(76)
>> 政府采购代理(23)
>> 工程预决算审价(3)
>> 水保方案编制(16)
>> 水保监测(14)
>> 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2)
>> 水资源论证(4)
>> 防洪影响评价(9)
>> 占用水域影响评价(3)
>> 环评(50)
>> 环境污染治理(16)
>> 生态工程建设方案编制(0)
>> 污染治理能力评价(1)
>> 矿山地质测量(0)
>> 地质勘查(3)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5)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3)
>> 节能评估(9)
>> 清洁生产审核(3)
>> 安全评估(8)
>> 安全评价(4)
>> 检测(183)
>> 评估(45)
>> 测绘(136)
>> 法律服务(19)
>> 土地规划(8)
>> 城乡规划(35)
>> 会计代理(23)
>> 税务代理(2)
>>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2)
>> 司法鉴定(0)
>> 认证(10)
>> 展览(1)
>> 公章刻制(0)
>> 信息安全等保测评(3)
>> 证券市场资信评级(5)
>> 企业债券信用评级(1)
>> 物业管理(9)
>> 无资质(88)
>>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22)
>> 信息未确认或过期禁止业务(0)
>> 不动产登记(2)
>> 已注销中介(0)
>> 病媒生物防制(3)
>> 应急预案(6)
>> 检测(0)
>> 财务顾问(2)
绍兴市城市规划测绘院 当前位置:中介名录 >> 安全设计(爆破作业)
 
中介名称: 绍兴市城市规划测绘院
上报单位: 上虞区规划局
经营地址: 绍兴市延安东路533号 经营范围:
上虞区项目负责人: 周** 固定电话: 0575-85110915
业务主管姓名: 王* 固定电话: 0575-85123391
办公室主任姓名: 王* 固定电话: 0575-85123391
在职人员数:
简介: 绍兴市城市规划测绘院为绍兴市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具有乙级测绘资质,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我院专业服务范围∶摄影测量与遥感、测绘航空摄影、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含地下管线测量)、不动产测绘(含房产测绘)、地图编制、互联网地图服务等。配合全市的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工作、提供测绘与地理信息相关的技术保障。 
   我院位于绍兴市越城区延安东路533号,内设机构8个,职工人数近60人。具有教授级高工1人,中高级技术人员21人,硕士研究生7人,国家注册测绘师2人。拥有无人航测飞机、全数字摄影测量工作站、电子全站仪、GPS接收机、地质雷达、管道惯性定位陀螺仪、管线探测仪、GIS软件等先进的测绘与地理信息软硬件设备。
附件:

序号 专职人员姓名 身份证 技能名称 从业时间
1 周** 320106*****0837 教授高级工程师 1993-01-01
2 李** 362502*****5614 高级工程师 2004-04-01
3 蒋** 330683*****2456 工程师 2011-01-01
4 吕** 339011*****8394 高级工程师 2007-01-01
5 袁* 362201*****2231 助理工程师 2012-01-01

序号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 负责人电话 项目情况说明
1 绍兴市上虞区地理国情统计分析及年报编制(第二期款) 绍兴市规划局上虞区分局 057******0911 以地理国情普查数据为基础,结合专业部门数据,通过建立多尺度地理空间单元划分标准体系,发展地理空间单元模型与方法,形成地理国情统计单元。基于既定的多级地理单元因子开展统计与分析,从不同的维度综合分析地理国情普查要素的空间分布、物理结构、相互关系,将以上的统计分析数据制作成报告。本项目已全部通过验收,甲方应向乙方付合同总价60%的尾款177000元正(大写:壹拾柒万柒仟圆整)。
2 绍兴市上虞区地理国情统计分析及年报编制 绍兴市规划局上虞区分局 136****8375 根据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的自然和人文要素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制作各项专报、公报、统计分析报告等数据。以地理国情普查数据为基础,结合专业部门数据,通过建立多尺度地理空间单元划分标准体系,发展地理空间单元模型与方法,形成地理国情统计单元。基于既定的多级地理单元因子开展统计与分析,从不同的维度综合分析地理国情普查要素的空间分布、物理结构、相互关系,将以上的统计分析数据制作成报告。项目按乙方提供的《绍兴市上虞区地理国情统计分析与年报编制项目方案》经甲方组织专家评审后,根据专家意见修定并经甲方批准后实施,最终提供的成果须达到相应要求,符合相关标准规范与相关规定,完成年报制作工作的各项任务。项目总价款:295000元 (大写:贰拾玖万伍仟圆整) ,本项目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甲方在乙方进行作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合同总价的40%款项:118000元(大写:壹拾壹万捌仟圆整);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验收整改问题合格之后起十日内,向甲方提交符合要求的合同约定的所有项目竣工资料,在甲方自收到竣工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向乙方付合同总价的60%款项:177000元(壹拾柒万柒仟圆整)。
   第 1 页      共 1 2  
 
版本所有:绍兴市上虞区“双查双保”中介监管网
地址: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0575-82129043 便民邮箱:693396110@qq.com
备案号:浙ICP备17052215号-1 技术支持:青年软件 您是第2390684位访问者

浙公网安备 330604020009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