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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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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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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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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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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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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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明湖水库下流河道整治工程一期(上虞段)施工监理(第五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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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和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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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5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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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河道5.7km,新建桥梁4座,连接姚江主流新建大闸1座,支流新建小闸5座,新建泵房1座。根据合同约定,每季度末根据施工进度支付一次,计划分6期支付。合同规定第一次支付监理服务酬金为10%,在工程进展顺利的前提下,以后每季度末根据施工进度支付一次,直到保留金在扣除违约金等费用后的90%。第一期申请支付10%,第二期申请支付21.9%,第三期申请支付23.7%,第四期申请支付12.6%。本期(第五期)支付金额331885.99元,占总金额的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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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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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明湖水库下游河道整治工程一期(上虞段)施工监理(第四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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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和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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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5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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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河道5.7km,新建桥梁4座,连接姚江主流新建大闸1座,支流新建小闸5座,新建泵房1座。根据合同约定,每季度末根据施工进度支付一次,计划分6期支付。合同规定第一次支付监理服务酬金为10%,在工程进展顺利的前提下,以后每季度末根据施工进度支付一次,直到保留金在扣除违约金等费用后的90%。第一期申请支付15%,第二期申请支付28%,第三期申请支付23.7%,本期(第四期)支付金额35.7414万元,占总金额的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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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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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明湖水库下游河道整治工程一期(上虞段)施工监理(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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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和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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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5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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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河道5.7km,新建桥梁4座,连接姚江主流新建大闸1座,支流新建小闸5座,新建泵房1座。根据合同约定,每季度末根据施工进度支付一次,计划分6期支付。合同规定第一次支付监理服务酬金为10%,在工程进展顺利的前提下,以后每季度末根据施工进度支付一次,直到保留金在扣除违约金等费用后的90%。第一期申请支付金额2883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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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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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明湖水库下游河道整治工程一期(上虞段)施工监理(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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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和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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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5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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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河道5.7km,新建桥梁4座,连接姚江主流新建大闸1座,支流新建小闸5座,新建泵房1座。根据合同约定,每季度末根据施工进度支付一次,计划分6期支付。合同规定第一次支付监理服务酬金为10%,在工程进展顺利的前提下,以后每季度末根据施工进度支付一次,直到保留金在扣除违约金等费用后的90%。第一期支付金额288390元,第二期申请支付金额620274元。累计已支付90866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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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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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明湖水库下游河道整治工程一期(上虞段)施工监理(第三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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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和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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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5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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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河道5.7km,新建桥梁4座,连接姚江主流新建大闸1座,支流新建小闸5座,新建泵房1座。根据合同约定,每季度末根据施工进度支付一次,计划分6期支付。合同规定第一次支付监理服务酬金为10%,在工程进展顺利的前提下,以后每季度末根据施工进度支付一次,直到保留金在扣除违约金等费用后的90%。第一期申请支付15%,第二期申请支付28%,本期(第三期)支付金额67.1335万元,占总金额的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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