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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舜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中介名录 >> 节能评估
 
中介名称: 浙江舜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上报单位: 建筑业管理局,建设局
经营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环山路23号 经营范围: 物业管理-物业管理,物业管理-物业管理
上虞区项目负责人: 王** 固定电话: 05726185-8292
业务主管姓名: 陈** 固定电话: 05726185-8292
办公室主任姓名: 朱** 固定电话: 05726185-8292
在职人员数: 300
简介:     浙江舜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8月,坐落于上虞区百官街道环山路23号,从事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家政服务;停车场服务;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代驾服务;通用设备维修;水资源管理;森林经营和管护(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消防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公司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物业管理服务;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物业管理服务;ISO9001物业管理服务、水利水电工程物业管理服务;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物业管理服务;并获得了“守信用重合同”企业证书,公司目前是上虞区业委会理事成员。从成立至今,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公司已拥有精英骨干及员工500多人。公司拥有完善的管理制度,精干的物业管理团队,始终坚持“超值奉献,亲情守护”“舜欣物业,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方得始终”的理念,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和人性化相结合,倾情投入以人性化为主导的“管家式”服务,为业主提供便捷、全方位、高品质的物业服务,公司本着“舜欣管家,事事顺心”的服务宗旨,立足上虞,辐射浙江,迈向全国,打造舜欣物业“诚信物业”品牌。
附件:

序号 专职人员姓名 身份证 技能名称 从业时间
1 陈** 330622*****0011 物业经理 2020-05-12

序号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 负责人电话 项目情况说明
1 绍兴市上虞区海塘工程管理所标准海塘、堤塘、河道日常管理及绿化养护物业管理服务 绍兴市上虞区海塘工程管理所 138****0862 本项目合同总金额为1490000元,分两年支付,第一年为:772400元;第二年为717600元。由于在合同支付条款中未体现绍兴市上虞区舜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完成正常养护前管理范围内堤坡、河道、管理房场地一次性杂草清除后支付30000元整的付款方式,故,现附上申请付款说明。剩余按合同支付,按12期支付,加上第一期申请支付的30000元整,实际支付的期数为13期。支付方式:本项目采取的付款方式为:承包费用按合同约定的价款,根据考核得分结果,按月支付,先做后付。在次月15日前(节假日顺延)支付上月的80%部分(根据考核,如有扣分的,在当月80%管理费中扣除),其余20%部分在合同结束并按照甲方要求办理移交及清场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结清。第一期申请金额为:完成正常养护前管理范围内堤坡、河道、管理房场地一次性杂草清除后支付30000元整;第二期至第十二期申请金额(合同价减去30000元整)为合同价的80%,每期各为:49493元整;第十三期申请的金额(合同价减去30000元整)为合同价的80%:49497元加上剩余的20%为:148480元整,合计是:197977元整。本次申请是:第三期。
2 绍兴市上虞区海塘工程管理所标准海塘、堤塘、河道日常管理及绿化养护物业管理服务(二年) 绍兴市上虞区海塘工程管理所 138****0862 本项目合同总金额为1490000元,分两年支付,第一年为:772400元;第二年为717600元。由于在合同支付条款中未体现绍兴市上虞区舜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完成正常养护前管理范围内堤坡、河道、管理房场地一次性杂草清除后支付30000元整的付款方式,故,现附上申请付款说明。剩余按合同支付,按12期支付,加上第一期申请支付的30000元整,实际支付的期数为13期。支付方式:本项目采取的付款方式为:承包费用按合同约定的价款,根据考核得分结果,按月支付,先做后付。在次月15日前(节假日顺延)支付上月的80%部分(根据考核,如有扣分的,在当月80%管理费中扣除),其余20%部分在合同结束并按照甲方要求办理移交及清场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结清。第一期申请金额为:完成正常养护前管理范围内堤坡、河道、管理房场地一次性杂草清除后支付30000元整;第二期至第十二期申请金额(合同价减去30000元整)为合同价的80%,每期各为:49493元整;第十三期申请的金额(合同价减去30000元整)为合同价的80%:49497元加上剩余的20%为:148480元整,合计是:197977元整。本次申请是:第二期。
3 绍兴市上虞区海塘工程管理所标准海塘、堤塘、河道日常管理及绿化养护物业管理服务(第一期款) 绍兴市上虞区海塘工程管理所 138****0862 合同总价为:1490000元,分二年支付,第一年为:772400元,第二年为:717600元,承包费用按合同约定的价款,根据考核得分结果,按月支付,先做后付。在次月15日前(节假日顺延)支付上月的80%部分,(根据考核,如有扣分的,在当月80%管理费中扣除),其余20%在合同结束并按照甲方要求办理移交及清场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结清。由于在合同付款条款中没有体现:正常养护前管理范围内堤坡、河道、管理房场地杂草清除后一次性支付30000元,现特出说明向甲方申请支付。剩余按合同条款支付。第一年支付:第1期合同价80%(减去30000元)为:49493元,第2期合同价80%(减去30000元)为:49493元,第3期合同价80%(减去30000元)为:49493元,第4期合同价80%(减去30000元)为:49493元,第5期合同价80%(减去30000元)为:49493元,第6期合同价80%(减去30000元)为:49493元,第7期合同价80%(减去30000元)为:49493元,第8期合同价80%(减去30000元)为:49493元,第9期合同价80%(减去30000元)为:4949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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