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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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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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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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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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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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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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曹娥街道蒿东村联合废弃矿山边坡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监理(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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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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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7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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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上虞区曹娥街道蒿东村联合废弃矿山边坡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的全过程监理工作,一共分为4期款。 1、工程量完成50%时,支付监理费的30%(175680元*30%=52704元) 2、在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70%并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175680元*70%-52704元=70272元) 3、工程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7.5%(175680元*97.5%-52704元-70272元=48312元) 4、二年质量保修和养护期满后付清(养护期自工程完工验收通过之日起算)4392元 注明:本次申请第二期7027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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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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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曹娥街道朱山头村下朱山自然村山体崩塌应急治理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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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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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7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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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上虞区曹娥街道朱山头村下朱山自然村山体崩塌应急治理工程)的全过程监理工总共分为一期款(10000元)。
监理费支付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00%(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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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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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沈岙村沈海军和沈和庭等两户屋后边坡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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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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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6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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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沈岙村沈海军和沈和庭等两户屋后边坡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工程,本工程监理费10000元为一次性付清款方式支付,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十日内一次性付清监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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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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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朱山头村卜刀湾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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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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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6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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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朱山头村卜刀湾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工作,本工程监理费30000元为一次性付清款方式支付,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十日内一次性付清监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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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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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永和镇青峰村牛栏口废弃石料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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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永和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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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6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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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绍兴市上虞区永和镇青峰村牛栏口废弃石料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工作,本工程监理费50000元,为一次性付清款方式支付,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十日内一次性付清监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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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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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曹娥街道蒿东村联合废弃矿山边坡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监理(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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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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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7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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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上虞区曹娥街道蒿东村联合废弃矿山边坡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的全过程监理工作,一共分为4期款。
1、工程量完成50%时,支付监理费的30%(175680元*30%=52704元)
2、在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70%并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175680元*70%-52704元=70272元)
3、工程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7.5%(175680元*97.5%-52704元-70272元=48312元)
4、二年质量保修和养护期满后付清(养护期自工程完工验收通过之日起算)4392元
注明:本次申请第一期527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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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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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墟镇越梦废弃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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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道墟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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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9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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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于2014年7月15日开工至216年12月21日完工。主要施工内容为:削、清坡、厚层基材喷播、平台挡墙及坡脚挡墙、平台排水沟及坡脚排水沟、挡墙内侧复绿、宕口挡墙。此工程于2017年8月30日组织验收,并已通过交工验收。总合同款17万6080元。本期是第一期,占70%,为123256元。第二和第三期分别为20%和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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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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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墟镇越梦废弃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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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道墟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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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9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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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于2014年7月15日开工至216年12月21日完工。主要施工内容为:削、清坡、厚层基材喷播、平台挡墙及坡脚挡墙、平台排水沟及坡脚排水沟、挡墙内侧复绿、宕口挡墙。此工程于2017年8月30日组织验收,并已通过交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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