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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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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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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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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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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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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瓷源文化小镇艺术引领区二期补充、三期建设项目(第四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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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上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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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6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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瓷源文化小镇艺术引领区二期补充、三期建设项目监理,主要内容由二期补充(艺术家工坊、水泵房及场外)和三期(陶瓷高等研究院、陶瓷高等研究院接待楼、艺术家工坊(艺创集盒)及场外)等组成,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1755平方米。每月计量并支付计量价款相应监理服务费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与工程量价款相应的85%,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工程结算审计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与工程审计价款相应的98.5%,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14个工作日内付清。第一期已支付325219元。第二期已支付503452.76元。 第三期261251元。第四期119287.9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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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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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章镇镇(新区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监理(第三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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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章镇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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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4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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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章镇镇(新区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监理项目,主要内容为滨笕路改造工程等五条道路全过程监理,签约合同监理费360000元,后期监理费用不再随工程变更而增加。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合同价的60%并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工程施工决算审计完成提交监理资料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合同价的90%,余款10%在工程保修期满二年后一次性付清。第一期付合同价的60%,即216000元,第二期付合同价的30%,即108000元,第三期付合同价的10%,即36000元.本次上报款为第三期尾款3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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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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瓷源文化小镇艺术引领区二期补充、三期建设项目(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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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上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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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6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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瓷源文化小镇艺术引领区二期补充、三期建设项目监理,主要内容由二期补充(艺术家工坊、水泵房及场外)和三期(陶瓷高等研究院、陶瓷高等研究院接待楼、艺术家工坊(艺创集盒)及场外)等组成,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1755平方米。每月计量并支付计量价款相应监理服务费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与工程量价款相应的85%,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工程结算审计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与工程审计价款相应的98.5%,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14个工作日内付清。第一期已支付325219元。本次为第二期503452.7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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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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瓷源文化小镇艺术引领区二期补充、三期建设项目(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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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上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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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6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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瓷源文化小镇艺术引领区二期补充、三期建设项目监理,主要内容由二期补充(艺术家工坊、水泵房及场外)和三期(陶瓷高等研究院、陶瓷高等研究院接待楼、艺术家工坊(艺创集盒)及场外)等组成,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1755平方米。每月计量并支付计量价款相应监理服务费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与工程量价款相应的85%,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工程结算审计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与工程审计价款相应的98.5%,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14个工作日内付清。本次为第一期32521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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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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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章镇镇(新区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监理(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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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章镇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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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4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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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章镇镇(新区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监理项目,主要内容为滨笕路改造工程等五条道路全过程监理,签约合同监理费360000元,后期监理费用不再随工程变更而增加。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合同价的60%并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工程施工决算审计完成提交监理资料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合同价的90%,余款10%在工程保修期满二年后一次性付清。第一期付合同价的60%,即216000元,第二期付合同价的30%,即108000元,第三期付合同价的10%,即36000元.本次上报款为第二期10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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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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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章镇镇(新区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监理(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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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章镇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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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4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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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章镇镇(新区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监理项目,主要内容为滨笕路改造工程等五条道路全过程监理,签约合同监理费360000元,后期监理费用不再随工程变更而增加。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合同价的60%并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工程施工决算审计完成提交监理资料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合同价的90%,余款10%在工程保修期满二年后一次性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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