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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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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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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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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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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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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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镇池塘整治工程(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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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永和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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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6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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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共分两期监理款,第一期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70%,为35000*70%=24500元,第二期为审计完成后支付30%,为35000*0.3=10500元。目前已支付24500元,本期支付10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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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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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大墩村圈子畈农田提升工程(第一期监理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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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永和镇大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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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6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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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已验收完成且审计已完成,根据合同约定,可支付全部款项5400元。分一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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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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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绍兴市上虞区崧厦街道绿色农田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部分)监理(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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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崧厦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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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7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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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绍兴市上虞区崧厦街道绿色农田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部分)监理,本工程的主要施工内容为新建渠道、道路、焊管、出水池等。按照合同约定监理酬金分期支付,本期支付为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0%,第一期已备案至合同价的30%,金额为6307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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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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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绍兴市上虞区崧厦街道绿色农田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部分)监理(第三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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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崧厦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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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7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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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绍兴市上虞区崧厦街道绿色农田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部分)监理,工程的主要施工内容是新建渠道、道路、焊管、出水池等。按照合同约定监理酬金分期支付,本期支付为结算经审计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0%,第一期备案至30%(63072元),第二期备案至60%(6307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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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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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镇池塘整治工程(第一期监理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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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永和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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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6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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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共分两期监理款,第一期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70%,为35000*70%=24500元,第二期为审计完成后支付30%,为35000*0.3=10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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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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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丁宅乡西庄堰坝下游防冲及堤防加固工程监理(第三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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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丁赞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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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5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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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丁宅乡西庄堰坝下游防冲及堤防加固工程监理,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新建二级消力池、新建防冲密排灌注桩、新建钢筋石笼海漫、新建或改建堤防。按照合同约定监理酬金分期支付,本期备案为缺陷责任期满支付剩余10%,具体金额为9419.3元。第一期已备案至合同价的50%(47096.5元),第二期已备案至合同价的90%(37677.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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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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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宅乡新任溪电排站新建工程监理(第三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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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丁宅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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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5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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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宅乡新任溪电排站新建工程监理,主要内容为对泵室、泵房、出水箱涵、压力水箱、防洪闸、进水建筑物施工工序以及使用的材料等进行检查。按照合同约定监理酬金分期支付,本期为缺陷责任期满支付剩余尾款合同价的10%,具体金额为17126元。第一期备案至50%(85630元),第二期备案至90%(685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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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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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丁宅乡西庄堰坝下游防冲及堤防加固工程监理(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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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丁赞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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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5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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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丁宅乡西庄堰坝下游防冲及堤防加固工程监理,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新建二级消力池、新建防冲密排灌注桩、新建钢筋石笼海漫、新建或改建堤防。按照合同约定监理酬金分期支付,本期备案为工程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0%,具体金额为37677元,第一期已备案至合同价款的50%,备案金额为4709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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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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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宅乡新任溪电排站新建工程监理(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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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丁宅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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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5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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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宅乡新任溪电排站新建工程监理,主要内容为对泵室、泵房、出水箱涵、压力水箱、防洪闸、进水建筑物施工工序以及使用的材料等进行检查。按照合同约定监理酬金分期支付,本期为工程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0%,具体金额为68504元,第一期已备案至合同价款的50%。金额为856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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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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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宅乡新任溪电排站新建工程监理(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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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丁宅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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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5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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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宅乡新任溪电排站新建工程监理,主要内容为对泵室、泵房、出水箱涵、压力水箱、防洪闸、进水建筑物施工工序以及使用的材料等进行检查。按照合同约定监理酬金分期支付,第一期为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至合同价款的50%,具体金额为856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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