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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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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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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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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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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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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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2022年汤浦镇鹤湖村、霞越村氮磷生态拦截沟建设项目(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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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汤浦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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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6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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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2022年汤浦镇鹤湖村、霞越村氮磷生态拦截沟建设项目,按照合同约定监理酬金分期支付,工程完成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0%,金额为519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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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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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龙坎河、烂田山塘排涝河等河道整治工程(第三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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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丁宅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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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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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龙坎河、烂田山塘排涝河等河道整治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河岸岸坡砌坎,河道拓宽。按照合同约定监理酬金分期支付,本期为质保期满后支付剩余10%,金额为9080元。第一期备案至合同价的70%,金额为63555元,第二期备案至合同价的90%,金额为1815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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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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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龙坎河、烂田山塘排涝河等河道整治工程(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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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丁宅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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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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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龙坎河、烂田山塘排涝河等河道整治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河岸岸坡砌坎,河道拓宽。按照合同约定,监理酬金分期支付本期支付为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价的70%,金额为635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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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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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龙坎河、烂田山塘排涝河等河道整治工程(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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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丁宅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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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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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龙坎河、烂田山塘排涝河等河道整治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河岸岸坡砌坎,河道拓宽。按照合同约定监理酬金分期支付本期备案金额为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0%,具体金额为18158元,第一期备案至合同价的70%,金额为635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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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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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下管镇东里村东红山塘整治工程(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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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下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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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6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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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下管镇东里村东红山塘整治工程,按照合同约定,监理酬金分期支付,本期支付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合同款的70%,具体金额为370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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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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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下管镇东里村东红山塘整治工程(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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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下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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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6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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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下管镇东里村东红山塘整治工程,按照合同约定,监理酬金分期支付,本期备案为结算审计后,支付合同剩余合同款30%,具体金额为15893元。第一期备案至合同价款的70%,金额为370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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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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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虞北水闸运行管理中心2023年度零星维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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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虞北水闸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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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6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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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虞北水闸运行管理中心2023年度零星维修工程,主要为对八一闸以及联围闸管辖区域进行提升改造修复等内容。按照合同约定,监理酬金于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全额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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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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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下管镇兴南村石门堰坝提升改造工程(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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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下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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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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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下管镇兴南村石门堰坝提升改造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对河道挡墙,以及堰坝部分进行修复、提升,提升河道的蓄水排水能力。按照合同约定监理酬金分期支付,本期为第一期款,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金额为25909.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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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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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下管镇兴南村石门堰坝提升改造工程(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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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下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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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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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下管镇兴南村石门堰坝提升改造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对河道挡墙,以及堰坝部分进行修复、提升,提升河道的蓄水排水能力。按照合同约定监理酬金分期支付,本期为第二期款,审计结束后支付合同剩余30%,金额为11104.2元,第一期备案金额为25909.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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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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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下管镇下管溪(西里段)“梅花”台风水毁修复项目(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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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下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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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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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下管镇下管溪(西里段)“梅花”台风水毁修复项目,工程的主要施工内容为对西里段两侧挡墙进行修复。按照合同约定监理酬金分期支付,本期备案为第一期备案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备案金额为32074.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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