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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诺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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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中介名录 >> 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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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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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诺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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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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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 ,建筑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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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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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义乌市戚继光路6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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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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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水利工程施工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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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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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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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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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9-850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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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主管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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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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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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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9-850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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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主任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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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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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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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9-850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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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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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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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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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诺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五百万元,拥有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甲级、水利水电丙级、国家人防办乙级人防监理资质。现有正式职工176名,其中高级工程师1 2名,工程师55名,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32名,浙江省注册监理工程师40名,造价工程师6名,咨询工程师4名,一级建造师11人次。95%以上的职工取得了各级监理岗位资格和培训证书。公司技术力量专业配备齐全,技术人员的知识、年龄、工作能力层次搭配合理。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公司自创建之初就做到高起点、高定位,目标成为国内行业知名品牌,通过多年的借鉴和探索,制定了完整的工程管理企业标准、管理和考核制度,使公司运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以及信息化,并于2008、2009年先后通过了GB/T1 9001-2000idt lS0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GB/T24001-2004idt lS01 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AAA级信用企业的评审。“目标接轨国际,组建专业团队,树立知名品牌,打造行业精品" 是公司的经营宗旨和目标:“清廉正直,敬业奉献"是诺亚人的行为准则和工作作风;“为社会作贡献,做行业的中流砥柱"是我们的职责。我们有信心把公司办成一流的工程管理企业,为国家多创税收,为经济和文明建设做出我们最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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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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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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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人员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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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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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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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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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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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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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522*****6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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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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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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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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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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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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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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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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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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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曹娥江骑行道改造项目监理(第三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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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虞舜旅游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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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8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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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服务期 不少于 14.5 个月(施工期(2.5个月)+保修期(12个月)),投标人的投标服务期不得短于该计划服务期。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第一阶段付款工程完工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0%,第二阶段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14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第三阶段付款结算审计后 14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10%,最后付款缺陷责任期满后 14个工作日内余款付清。第一次付款122541元,第二次付款73525元。此次申请支付时间,已经缺陷责任期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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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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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曹娥江骑行道改造项目监理(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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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虞舜旅游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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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8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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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服务期 不少于 14.5 个月(施工期(2.5个月)+保修期(12个月)),投标人的投标服务期不得短于该计划服务期。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第一阶段付款工程完工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0%,第二阶段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14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第三阶段付款结算审计后 14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10%,最后付款缺陷责任期满后 14个工作日内余款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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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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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曹娥江骑行道改造项目监理(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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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虞舜旅游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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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8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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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服务期 不少于 14.5 个月(施工期(2.5个月)+保修期(12个月)),投标人的投标服务期不得短于该计划服务期。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第一阶段付款工程完工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0%,第二阶段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14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第三阶段付款结算审计后 14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10%,最后付款缺陷责任期满后 14个工作日内余款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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