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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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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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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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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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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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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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官江与城幼儿园内部装修及部分场外工程(第三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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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实验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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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7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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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才承担百官江与城幼儿园内部装修及部分场外工程,工程地点为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悬沙路466号江与城幼儿园,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设计人提交方案设计文件后三日内,发把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50%,计人民币74000.00元;设计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图审合格3日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40%;计人民币59200.00元,并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日内发包人一次付清设计费尾款10%,计人民币148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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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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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官江与城幼儿园内部装修及部分场外工程(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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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实验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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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7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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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百官江与城幼儿园内部装修及部分场外工程 ,工程地点为 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悬沙路466号江与城幼儿园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设计人提交方案设计文件后三日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50%,计人民币 74000.00元 ;设计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图审合格后三日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40%,计人民币 59200.00元 ,并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日内发包人一次付清设计费尾款10%,计人民币 148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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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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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官江与城幼儿园内部装修及部分场外工程(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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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实验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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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7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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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百官江与城幼儿园内部装修及部分场外工程 ,工程地点为 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悬沙路466号江与城幼儿园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设计人提交方案设计文件后三日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50%,计人民币 74000.00元 ;设计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图审合格后三日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40%,计人民币 59200.00元 ,并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日内发包人一次付清设计费尾款10%,计人民币 148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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