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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美丽乡村ppp项目岭南乡青山村公建设施建设工程-丁兴自然村文化礼堂、村级家宴集聚点(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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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岭南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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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1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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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人提交方案设计文件及施工设计文件后10天内,发包人支付暂定设计费总额的50%,计2.55万元(贰万伍仟伍佰元整);工程完成主体施工后10天内,发包人支付暂定设计费总额的40%,计2.04万元(贰万零肆佰元整);工程竣工验收后10天内,发包人支付暂定设计费余额,设计费余额为设计费总额减4.59万(肆万伍仟玖佰元整)。本工程总建筑面积为724.56平方米,占地353.81平方米。建筑高度7.550米。本工程为仿古建筑,建筑耐火等级:二级;屋面防水等级:Ⅱ级;建筑物使用年限为: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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