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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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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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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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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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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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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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纵二河建设工程(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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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杭州湾滨海新城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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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5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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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纵二河建设工程,该河道为新开挖河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河道、河道开挖、河道砌筑、河两侧堆土等。依据监理合同条款约定,计划分四个阶段支付,现已经过第二阶段(工程验收合格后14个工作日)和第三阶段(结算审计后14个工作日)的付款时间,到达最后付款(缺陷责任期满后14个工作日内)。根据合同协议书的第五条的规定,监理费=工程的结算审计价*中标监理费率,该工程的结算审计价为1272.4169万元,第一阶段已备案金额为15.7285万元,第二阶段支付合同剩余部分监理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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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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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丰惠镇十八里河整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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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丰惠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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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5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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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丰惠镇十八里河整治工程,对清淤工程、道路工程、挡墙工程、涵管工程、园林工程、泵房工程等全过程进行监理。施工单位中标价格为18867500,按照监理合同第五条规定,监理费用为施工签约合同价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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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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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纵二河建设工程(第二期款)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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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杭州湾滨海新城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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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5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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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纵二河建设工程,该工程为新开挖河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河道、河道开挖、河道砌筑、河两侧堆土等。依据监理合同条款约定,计划分四个阶段支付,已审定的工程价款为877.7037万元,监理费率为2.24%,第一期支付金额为157284.5元,本期金额为175839.5元。投标文件为监理合同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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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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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纵二河建设工程(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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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杭州湾滨海新城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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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5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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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纵二河建设工程,该河道为新开挖河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河道、河道开挖、河道砌筑、河两侧堆土等。依据监理合同条款约定,计划分四个阶段支付,本阶段为第二支付阶段即验收合格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工程计量价款相应的监理费的80%,已审定的工程价款为877.7037万元,监理费率2.24%,故应支付15.7285万元。投标文件为监理合同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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