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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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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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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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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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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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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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美下管·醉爱你”文旅版视频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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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管兴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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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4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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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方委托乙方制作上虞区下管镇省级美丽城镇文旅型样板创建工作情况——“醉美下管·醉爱你”文旅版视频拍摄,拍摄时间为2021年11月8日;乙方负责视频文案、拍摄、后期剪辑及配乐等一系列工作;
2.乙方根据下管镇省级美丽城镇文旅型样板创建工作情况,进行视频文案修改,根据方案进行拍摄及制作;
3.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提供的基础资料进行视频拍摄及制作,并提交甲方审定;若甲方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负责根据意见对制作的视频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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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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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管镇新庄村五星达标、3A争创建设工程方案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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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下管镇新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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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9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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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下管镇新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浙江国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其设计下管镇新庄村五星达标、3A争创建设工程方案,浙江国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方案。因绍兴市上虞区下管镇新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浙江国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延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浙江国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规定日期将设计制作印刷品交付绍兴市上虞区下管镇新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时,绍兴市上虞区下管镇新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需向浙江国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合同款,即人民币20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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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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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手册设计服务协议书(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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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特色小镇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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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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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特色小镇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国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其设计整合一套企业视觉识别系统(vi)手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绍兴市上虞区特色小镇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需向浙江国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总费用的50%,25000元整;在vi应用手册设计定稿交付之后三天内,绍兴市上虞区特色小镇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向浙江国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尾款即总费用的50%,25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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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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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手册设计服务协议书(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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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特色小镇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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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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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特色小镇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国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其设计整合一套企业视觉识别系统(vi)手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绍兴市上虞区特色小镇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需向浙江国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总费用的50%,25000元整;在vi应用手册设计定稿交付之后三天内,绍兴市上虞区特色小镇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向浙江国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尾款即总费用的50%,25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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