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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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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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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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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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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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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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下管镇“污水零直排区”技术咨询服务(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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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下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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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7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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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为上虞区下管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项目排查,主要工作包括:乡镇临街商铺(民宿、理发店、饭店、洗车店等产物单位)、农家乐、乡镇公共设施(医院、学校、农贸市场)、小区、工业集聚区(产污、收集、管网)的排查工作。 项目工期为合同生效后20天,以提交的验收资料为工作成果。 项目支付方式如下:合同生效后20天内提交验收资料并通过甲方审核后三天内支付合同额80%。资料通过整体验收后三天内支付合同额20%。 目前项目资料已经通过整体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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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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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上浦镇人民政府“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排查项目(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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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上浦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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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7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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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为上虞区上浦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排查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工业园区(集聚区)类建设单元、生活小区类建设单元、其他类建设单元、污水雨水管网等排查及成果报告提交。 本项目付款方式如下:1、项目完工并提交所有成果资料后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2、项目经省、市验收通过并按要求完善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3、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完工并按要求提交成果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本项目目前已经通过上虞区验收,并按要求提交了完善后的成果资料。本期实际支付5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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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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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下管镇“污水零直排区”技术咨询服务(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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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下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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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7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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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为上虞区下管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项目排查,主要工作包括:乡镇临街商铺(民宿、理发店、饭店、洗车店等产物单位)、农家乐、乡镇公共设施(医院、学校、农贸市场)、小区、工业集聚区(产污、收集、管网)的排查工作。
项目工期为合同生效后20天,以提交的验收资料为工作成果。
项目支付方式如下:合同生效后20天内提交验收资料并通过甲方审核后三天内支付合同额80%。资料通过整体验收后三天内支付合同额20%。
目前项目已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验收资料并已提交甲方且通过了甲方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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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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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上浦镇人民政府“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排查项目(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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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上浦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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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7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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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为上虞区上浦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排查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工业园区(集聚区)类建设单元、生活小区类建设单元、其他类建设单元、污水雨水管网等排查及成果报告提交。
本项目付款方式如下:1、项目完工并提交所有成果资料后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2、项目经省、市验收通过并按要求完善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3、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完工并按要求提交成果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本项目目前已经全部完工,并按要求提交了所有成果资料。本期实际支付225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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