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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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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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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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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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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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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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陈溪乡“污水零直排区”技术服务项目(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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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陈溪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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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3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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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为技术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金额为234800.00元,付款次序为1:技术方案出台,按照方案施工整改到位后,支付合同额的80%(187840.00元);2:通过上级单位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的20%(46960.00元)。现项目已通过上级单位验收,本次申请支付的是第二笔款项469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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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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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陈溪乡“污水零直排区”技术服务项目(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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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陈溪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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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2*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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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为技术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金额为234800.00元,付款次序为1:技术方案出台,按照方案施工整改到位后,支付合同额的80%(187840.00元);2:通过上级单位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的20%(46960.00元)。现项目施工整改已到位,本次申请支付的是第一笔款项1878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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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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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岭南乡垃圾中转站污水处理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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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岭南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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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2*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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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合同额为22000.00元整,项目无预付款,合同生效后乙方按甲方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设计资料并由甲方审核后三天内支付合同额的100%(22000元);现本项目已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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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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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上塘镇“污水零直排区”技术服务项目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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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长塘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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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2*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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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同总价为80000.00元,付款次序为1、合同生效后乙方按规定时间内提交验收资料并经过甲方审核后三天内支付合同额的80%(即64000.00元);2、验收资料通过整体验收后三天内支付合同额的20%(即16000.00元);现项目资料已通过整体验收。故本次申请款项为合同约定的第一笔款与第二笔款,总计8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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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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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长塘镇“污水零直排区”技术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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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长塘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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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2*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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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同总价为80000.00元,付款次序为:1.合同生效后乙方按规定时间内提交验收资料并经过甲方审核后三天内支付合同额的80%(即64000.00元);2.验收资料通过整体验收后三天内支付合同额的20%(即16000.00元);现项目资料已通过整体验收,故本次申请款项为合同约定的第一笔款与第二笔款,总计8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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